宣教應用 03

初探香港教會與內地教會交流時所出現的文化差異:以香港浸信宗教會與廣東省三自(鄉鎮)教會為例

朱慧貞傳道(香港牛頭角浸信會)及甘仲雅傳道(香港播道會同福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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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言

隨著中國經濟及社會開放與政策穩定,今日我們所見是越來越多不同宗派的堂會進到內地發展她們的國內事工,形式亦日趨多元化。正因如此,與內地教會溝通及合作成了香港教會發展國內教會事工時要處理的重要一環。雖說兩地只是一個關口之隔,但彼此無論是生活形態、政治、社會組織、語言等都存有很多差異。筆者們會把這些差異理解為「文化差異」。究竟這些文化差異如何影響兩地教會的溝通與合作?面對合作時又如何處理,以致香港教會的參與能夠實際幫助或配合內地教會的事工需要?

本文收窄內容範圍,以香港浸信宗教會的其中三間分別是大型、中型、小型堂會與及廣東省的三間三自(鄉鎮)教會為例[1],嘗試分析她們之間合作時所存在的文化差異及處理方法。本文所描述的三間香港浸信宗教會時,將會分別以A教會、B教會及C教會為代號,而三間廣東省的三自(鄉鎮)教會則分別以甲教會、乙教會及丙教會為代號。[2]

 

(一)文化差異及質性研究

本文以近代文化人類學家克利福德.格爾茲(Clifford Geertz)的文化研究理論來處理文化差異的問題,格爾茲定義文化為:「一個群體所建構成的意義和符號系統,藉此系統來定義他們的世界,表達他們的感受,與及作出他們的判斷。」[3]而文化差異則是兩個或以上群體各自有自己的意義系統,而這兩個(或以上)之意義系統若不一致,便會產生差異。這些差異是可以分別存在於社會精神(ethos)或世界觀(worldview)之內,亦有可能同時存在於兩者之中。[4]

香港教會及廣東省三自(鄉鎮)教會雖然在地理上相當接近,當中的群體亦是屬於同一個民族,但兩者卻是擁有兩個不同的意義系統。因此,在描述兩者之間的文化差異上,必須要比較他們的社會精神和世界觀。另本文以「質性研究」(qualitative research)[5]為研究進路。因文化差異的內容及特性探討,並分析過程中必須要經過的「詮釋」[6]及深入性的理解,質性研究相對於量化研究進路較能做到這點。[7]而且,這進路又能夠讓研究者熟悉被研究對象的文化,透過詮釋象徵符號,找出他們獨特的生活、行為及言語上的形態模式。[8]

(二)兩地教會文化之分析

經過多次親身訪談及觀察,筆者們發現兩地的文化差異主要可歸納存在於六個的生活範疇中,包括:1. 飲食、2. 用語、3. 待人、4. 行政治事、5. 錢財管理及6. 政治。以下就是從訪談及觀察得來的資料研究結果[9]

1. 飲食

飲食習慣:兩地教會的飲食文化最大的不同處,在於對食物的要求。受訪之香港教會的弟兄姊妹(下簡稱「香港」)對肥膩食物特別抗拒;但受訪之內地三自(鄉鎮)教會的弟兄姊妹(下簡稱「內地」)在這方面則不太著重。他們甚至覺得如肥豬肉、雞皮、內臟都是上等食物,「有得食已經很好」。另外,「內地」會吃狗肉或野味的情況比起香港多;而「香港」對這些食物的喜好程度似乎都較為低。

 

2. 用語

「中英夾雜」:事實上,大部份內地都會聽會說廣東話(白話),因此兩地在溝通上大體沒問題。只是偶然內地的廣東話帶有鄉下口音,香港的未必聽得懂。不過香港說話喜歡「中英夾雜」,在這幾次訪談中,內地均表示未有聽過香港對他們講英語。不過,香港卻自覺有出現這情況。

用字、內容:「香港」與「內地」所說的廣東話,有些用字會是不同的,例如「衰衝動」、「間鋪『接埋』(倒閉)」,這些字眼「內地」未必明白。另外因著文化背景(如生活質素、消費文化)的不同,「香港」的分享/見證有些時候會出現內地難於理解的情況。

 

3. 待人

生活行為:「香港」與「內地」對吸煙、說粗俗話、隨地吐痰和亂拋垃圾等文化似乎有不同的理解。香港的弟兄姊妹會理解這些是「不合體統」的文化,是基督徒不該有的行為表現。相反,國內的弟兄姊妹則覺得這只是生活習慣而已,沒大不了。筆者們就在其中的兩間內地教會交流時,看見有弟兄在飯後或聚會後便即時抽煙。

階級觀念:在訪問中,不是所有受訪者都覺得內地教會有一定的階級觀念。B及C教會均認為乙及丙教會都有對男性及職銜越大/高的人有特別的看待。不過,在訪問乙及丙教會,他們則表示沒有這些階級觀念。就筆者們的觀察,也沒有發現乙及丙教會對男性的看重特別強。然而,卻發現教會負責人/堂主任在教會裡的地位可以很「超然」。筆者們則見過她們可以隨時向其他同工「呼喝」,同工們只是「照做」。

 

4. 行政治事

時間觀念:「內地」對時間觀念的定義很含糊。例如短宣隊負責的佈道會定晚上七時三十分舉行,國內的弟兄姊妹會因著家務或交通問題以致聚會到八時才開始。他們對此並不認為是「遲到」或「延誤」,卻認為是「很難說的原因」。對於「香港」將生活局限於既定及預先協商的時間表內,「內地」會覺得很有效率,但卻欠彈性及太急。

系統策劃:「內地」不習慣有預定或預設的指引、議程或方案。他們會認為改動及「到埗至算」是「必然」的事。然而「香港」講求周詳計劃及按程序執行,「到埗至算」某程度上是欠缺系統計劃、「不合規格」的做法。

組織與管理:「內地」在行政組織及管理上比較鬆散,如工作時間、工作及人手分配均很模糊。因為學歷/文化水平關係,他們對「白字黑紙」行政記錄方式的意識很弱,喜歡口頭報告、「講過就算」。

人治及關係:「內地」在治事上著重關係的情況比「香港」強。他們認為「拉關係」是幫助事情能夠順利運作甚或達至成功的一個非常重要因素。在內地教會,人治與法治的觀念較在港更容易混為一談。有時一個人的「話事」和決定會凌駕於按法規的治事態度。

 

5. 錢財管理

「彈性調配」:有關財政收入與支出,受訪的內地教會均表示有清楚的列明及記錄。不過,他們沒有「財政預算」這計劃,原因是國內的弟兄姊妹多是農民或低下階層收入少,根本就無咩奉獻……做唔到預算……」。正因如此,他們對金錢的運用有一套觀念,認為可以因應情況而靈活調配運用,甚至毋須預先動議商討。相反,「香港」認為教會運用金錢不能隨意調配,應該有一套財務守則/指引;或在開會商議的情況下作決定。

 

6. 政治

跟政府關係:「内地」認為教會與政府之間的關係良好,對教會的發展是有利的。因此跟官方領袖(特別是三自會主席)建立關係尤其重要。「香港」亦同樣發現與內地政府有良好關係的重要性,所以亦會主動透過不同的途徑來建立彼此間的關係。

宗教政策:宗教自由在內地雖不及香港,不過內地政府對教會的宗教政策似乎有相當的彈性,只要與官員有良好關係,並且不作出一些越軌的行動,例如「唔可以派單張、掛海報、街頭佈道、入學校傳福音/唱詩……」,其他的事情是可以商量的。

教會受制於國家:內地教會有很多地方均需向政府負責或交代,例如薪金及牧者按立問題,是由三自會決定。另外,在言論方面,教會亦不能公開評論有關國家政府的事宜。這跟香港的「地方教會」文化有很大差異。

面對這一連串文化差異,兩地教會(尤其香港教會)可如何處理?筆者們就交流時的個人觀察及受訪者的回應,歸納出香港教會在處理上述六個生活範疇的文化差異之一些方法。

 

(三) 受訪香港教會處理文化差異之方法[10]

1.       對「飲食」的處理

接受訪問的三間在港教會(下簡稱「香港教會」)在解釋時,會強調對方的款待「已經做得好好,當係自己人就唔駛咁客氣。」而非不喜歡對方的膳食安排,只是「不想他們麻煩、辛苦」「不想俾佢地壓力」,所以情願邀請他們一齊出外用膳。而且,兩地受訪之教會經過多次交流合作下,大家(尤其內地三自教會)都了解雙方的飲食文化之差異,又肯作出調整。例如C教會跟丙教會提過香港的弟兄姊妹並不熱衷於吃狗肉、野味,丙教會其後沒有再為C教會安排類似的食物。B教會則多出外進食及自己作主導負責點菜。另外,香港亦會提醒弟兄姊妹到受訪之內地三自(鄉鎮)教會(下簡稱「內地教會」)時,請勿「揀飲擇食」;「唔好挑晒啲雞皮/肥肉出來」等。

 

2.       對「用語」的處理

「香港教會」似乎明白在內地教會應避免使用英語,所以「會aware,盡量唔好講英文。」「香港教會」既知大家的文化背景不同,所以在用詞或表達方式上「……盡量直接,講白啲……」。另外,C教會若安排有弟兄姊妹首先分享見證,他們「會睇佢講什麼見證,或教他們怎樣去表達,盡量避免唔好講啲人唔明白嘅嘢。」「香港教會」均表示「起行前,會一齊做briefing,有preparation,諗吓要講乜嘢……」。

 

3.       對「待人」的處理

就筆者們的觀察,「香港教會」雖然對內地教會的弟兄姊妹說粗俗話、吸煙、亂拋垃圾等所謂「不合體統」之社交行為不表歡迎,但他們沒有作出任何回應,原因是內地教會的弟兄姊妹似乎壓根兒不把這些行為看作「有問題」,「個個都係咁」,「香港教會」便很難跟內地教會的弟兄姊妹就這些問題給予意見。而且,「內地教會」的環境因素某程度是限制了他們去改變這些行為表現,例如B教會提到亂拋垃圾這情況,國內確實很少垃圾箱,B教會的弟兄姊妹有時也會跟乙教會的弟兄姊妹一樣,迫於無奈將垃圾隨地拋棄。

不知是否跟「內地教會」男女觀念有關,「香港教會」負責帶隊的領袖全是弟兄。不過,香港教會認為最重要是建立關係,當大家溝通及合作的機會多,「知道你真係關心佢地,來幫佢地」,那不管對方的性別或在香港的地位,「內地教會」對「香港教會」的弟兄姊妹也是一樣。此外,明白「內地教會」的階級觀念及人事關係文化,「香港教會」到「內地教會」時會特別「小心說話」及要知道「什麼時候該找什麼人對話」。

 

4.       對「行政治事」的處理

內地教會跟「香港教會」無論對時間、行政治事各有不同的看法,香港教會在這方面便需要多彈性。「香港教會」指「已有心理準備」又或是「上到去再confirm一次,問清楚佢現時的安排如何」。甲教會也指「會先同香港傾下,可唔可以改(聚會內容或時間);唔得就教育下佢哋(內地弟兄姊妹)」。對於行政管理,「香港教會」表示有為「內地教會」提供一些訓練及指引,不過功效不大。A教會認為要給予時間大家適應及協調,「從無到有就係咁」。

另外,筆者們發覺「內地教會」的資源有限;同工的學歷一般為低,要他們定期開會、編寫計劃、做記錄等行政實務並不容易。人治及關係會影響內地的治事文化,所以同樣,香港教會會特別「小心說話」。

 

5.       對「錢財管理」的處理

就「內地教會」處理內部的奉獻,「香港教會」均表示這方面不便亦不容易介入。不過從「香港教會」給予「內地教會」的奉獻,「香港教會」會看緊一點,因為「香港教會」要向會眾交代。「內地教會」也明白這一點,所以「奉獻由財務組負責……香港弟兄姐妹俾嘅奉獻係專款專用,(佢地)唔敢亂用,怕問番答唔出」。B教會的處理手法就是「錢不會直接落堂會,會先到三自……彼此監察……」,不過在實踐時要「……很小心,不要讓他們覺得我地唔信任佢地」。

 

6.       對「政治」的處理

「香港教會」明白國內有其自己的政治文化,「政府官員也有他們的難處……所以聯繫很重要……尊重他們的底線」。這方面「香港教會」的處理是「按本子辦事」,大家要多溝通,做多些建立關係工作。對話時,大家說清楚,內地官員會提醒香港教會,跟「香港教會」「講清楚有咩可以做,有咩唔可以做……」。B教會表示有時他們覺得內地的氣氛緊張,他們會反而跟乙教會說:「危險播,都係唔好去(探訪)喇……」。「香港教會」認為這方面的限制雖有﹐不過對他們來說問題不大。有「香港教會」的弟兄姊妹笑說:「單單在教會裡做都有排做,唔可以出去佈道、派單張未嘗不是好事」。相反,當內地/三自及政府官員跟「香港教會」熟諗;明白「香港教會」的「來意」,很多地方都會給予「方便」。

 

(四) 對「香港教會」處理文化差異的反思

是次受訪之「香港教會」在處理兩地教會合作時所遇之文化差異,其方法正好反映出耶穌基督及保羅所著重的以「他者」為本,樂意尊重及遷就他人文化這宣教模式。這種以「他者」處境為中心的工作模式,可值得香港其他教會作為參考。

神愛世人,願意主動走進人類的文化生活中,當中以神道成肉身這歷史事件為最突出的例子。[11]神甘願倒空自己(kenosis),自願作出了自我的限制及調整。[12]神又以受體(即以人)為中心,採用人能明白的媒體來啓示自己。媒體可分為兩個範疇:普遍啓示¾取材於大自然的文化處境,及聖經¾ 一個多元文化的文件[13]

另外,保羅認為耶穌基督的福音是為世上的每個人,在族群上並無區別;因此,他的宣教策略並不是要把猶太人希臘化,亦不是要把希臘人猶太化。保羅為著傳福音的使命,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就是願意向著怎麽樣的人,便作怎麼樣的人。他更願意為著對方的緣故作出犧牲,例如,他為著拒絕在即將信主的人或是「軟弱」的信徒面前放置不必要的絆腳石,寧可不吃祭偶像的食物。[14]

大部份受訪之香港弟兄姐妹都明白,與不同文化的群體相處時,並不是以自我為中心,喜歡怎樣行便怎樣行;相反,是以尊重對方的文化為出發點,自願地作一些自我的限制及調整。此外,他們亦明白到用時間與對方一同經歷、互相了解乃是處理文化差異的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受訪之香港教會處理文化差異的手法,乃是透過多年合作的經驗及深入了解對方的處境所得出來的寶貴心得。就是說,讓對方明白「香港教會」並非不能明白他們國內的文化及所面對的限制或困難;「香港教會」願意了解他們,並與他們一同經歴及學習。

筆者們從搜集資料到撰寫文章,在經驗交流、觀察、訪談、反思的過程中,心裡不時想著:今日當香港教會北上到國內作宣教工作時,是帶著什麼心態?當中我們所傳所作的,究竟有多少是聖經的真理,有多少只是地方的傳統文化?是絕對,還是相對?香港教會與內地教會合作,還望要留意自己的身份畢竟是「客」,別硬把自己的宗教或文化傳統、模式加在人家身上。

 

總結

本文對文化差異如何影響中港兩地教會之合作只是一個初探而已,這課題仍有很多可討論的空間,畢竟本文所選取的教會只是中港兩地芸芸眾教會中的六間。不過從她們的分享,大家都似乎認同跟內地教會能有良好的關係;經常的溝通;互相的尊重,乃可幫助處理合作中文化差異所帶來的困惑。求主幫助我們,存謙卑溫柔的心,靠著聖靈給我們諸般的智慧,忠於聖經的教導,好使國內(甚或其他地方)有更多人認識何謂「神的愛」!

 


[1]筆者們在芸芸宗派中選擇浸信宗,主要原因有二:直至2003年,浸信宗在本港仍是最大宗派,某程度上有其代表性;以及浸信宗是屬自己的宗派,較易取得有關研究資料及跟進。參《香港2003》(香港: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新聞處,2004),頁306。另本文界定浸信宗大型、中型及小型堂會是以崇拜平均出席人數而論。1000人或以上的為大型堂會;200人以下為小型堂會;中型堂會的崇拜平均出席人數則介乎兩者之間。

[2] A教會為一間大型教會(崇拜平均出席人數為1500人),B教會為中型教會(崇拜平均出席人數為426人),而C教會為一間小型福音堂會(崇拜平均出席人數為75人)。參香港浸信會聯會2003年年報,頁200-1及C教會傳道人的口述報告(2005年3月18日)。

[3]「An ordered system of meaning and symbols, in term of which individuals define their world, express their feelings, and make their judgments」中文翻譯選自鄺振華:<格爾茲(Clifford Geertz)的文化研究理論對宣教事工的幫助>,《香港浸信會神學院院訊》(香港浸信會神學院,2005年4月號),頁8。

[4]就文化差異的理解之詳細描述,可參Clifford Geertz, The Interpretation of Cultures (New York:Harper Collins, 1973), 127及鄺振華:<格爾茲(Clifford Geertz)的文化研究理論對宣教事工的幫助>,頁8。

[5]「質性研究」簡單而言是指非由數字統計或其他量化的方法分析或探索得出一些單一或多重的變項結果。它多用於探究社會現象或行為之外顯或隱含的意義(manifest and latent meanings)。參Anselm Strauss and Juliet Corbin:《質性研究入門:紮根理論研究方法》,吳芝儀、廖梅花譯 (嘉義:濤石文化,2001),頁17及潘淑滿:《質性研究---理論與應用》(台北:心理出版社,2003),頁16-7及19。

[6]「詮釋」意指研究者基於被研究者所提供的資料、內容及觀點,理解後找出及賦予每一個處境及現象的功能及對被研究者的意義。參W. Lawrence Neuman:《社會研究方法---質化與量化取向》,朱柔若譯 (台北:揚智文化,2000),頁620。

[7]參Anselm Strauss and Juliet Corbin:《質性研究入門:紮根理論研究方法》,頁17。

[8]參W. Lawrence Neuman:《社會研究方法---質化與量化取向》,頁610及614。

[9]內文中的黑體字為筆者們於訪談時或記錄或聽取的直接說話內容。

[10]由於在多次訪談中,筆者們發現受訪之內地教會並沒有太多處理兩地之文化差異。因此,以下的討論會多集中在受訪之香港教會方面。

[11] Charles H. Kraft, Christianity in Culture (Maryknoll: Orbis Books, 2002), 170&173.

[12] David J. Bosch, Transforming Mission (Maryknoll: Orbis Books, 2004), 208.

[13]指聖經為「多元化的文件」因其展示了神向不同文化處境的人的啟示,例如舊約的概念包含希伯來人的文化、新約的概念包含巴勒斯坦及希羅世界的文化等等,當中顯示出神主動地遷就人類的多元文化背景。參Charles H. Kraft, Christianity in Culture, 220.

[14] David J. Bosch, Transforming Mission, 135-6.


 

《環球華人宣教學期刊》第十二期,2008年四月。

(原文刊於香港浸信會神學院出版,《使命教會》 2005年8月號,頁20-23。蒙允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