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文章 01

宣教士與受苦的心志

李傳頌宣教士
─華人福音普傳會派駐泰北宣教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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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今天追求卓越和享受的時代,談論受苦與受苦的心志是明顯的過時與不合情理,然而合理不代表真理。

 

一位受苦的神

舊約聖經不但描述一位榮耀尊貴、公義慈愛的獨一真神,同時也表達一位滿有悲情、為世人哀痛的上帝。聖經創世紀第六章第5至6節說:「耶和華見人在地上罪惡很大,終日所思想的盡都是惡,耶和華就後悔造人在地上,心中憂傷。」這裡聖經用一個極難翻譯的詞語:「後悔」,來形容上帝「心中憂傷」。在我事奉的族群中,有宣教士索性將這詞語翻譯作「上帝的苦痛」來形容祂對一手創造的世人卻終日沉淪於罪惡的悲哀。

以色列人因叛逆上帝因而在曠野漂流四十年是一個不幸,摩西因為以色列人的激動而得罪上帝以致不得渡過約旦河是另一個不幸,上帝回應摩西的苦苦哀求說:「罷了、你不要向我再題這事!」(申三26) 表達祂對這雙重不幸的哀傷。

在耶利米書中,上帝透過祂的僕人表達祂的傷痛和眼淚:「因我百姓的損傷,我也受了損傷。我哀痛,驚惶將我抓住。在基列豈沒有乳香呢?在那裡豈沒有醫生呢?我百姓為何不得痊癒呢?但願我的頭為水,我的眼為淚的泉源,我好為我百姓中被殺的人晝夜哭泣。」(耶八21-九1) 面對祂的子民在罪中滅亡,上帝發出祂的呼聲:「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阿、你們轉回、轉回罷、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結卅三11)

記得幾年前我初到山區工作,當地進行大遷徙,山族人因為疾病及勞累而死亡,一位剛信主的青年站在他母親及兩位妹妹的墓前哭著問:「回來吧!回來吧!你們還沒有信耶穌,為何這樣就死去?」我回答:「你若不趕快傳福音,會有更多人這樣死去。」他後來成為一位傳道人。上帝因世人在罪中沉淪滅亡而悲傷,也會因祂的兒女叛逆偏行己路而苦痛。

 

一位受苦的主 

新約聖經更細緻描寫為我們受苦的主耶穌基督。從聖經中的一首詩內我們可以體驗一位甘願受苦的主:「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與 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神將他升為至高,又賜給他超乎萬名之上的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耶穌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耶穌基督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腓二5-11)。主耶穌在世上多受痛苦、常經憂患(賽五十三3),難怪他雖然只有三十多歲,但外貌看起來卻像五十歲一樣的憔悴。(約八57)

有一次當我還在山區事奉期間,村長派人來通知我去主持一個喪禮,在村口已聽見哭泣聲,遠看很多村民圍著一簡陋的茅廬哭哭啼啼,進去一看,才知道一個小孩子已死了兩天,孩子的母親抱著孩子不放,原來她已經死了四個孩子,這是第五個。我真巴不得能夠像主耶穌一樣,使那少年人復活交給他的母親,可是當天的我卻只能說出四個子:「耶穌哭了。」(約十一35)

因為主耶穌常經憂患,所以祂能背負我們的重擔、釋放我們的生命。希伯來書第二章第十四節說:「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掌死權的、就是魔鬼,並要釋放那些一生因怕死而為奴僕的人。」最近頗受好評的電影“The Passion of Christ” <基督受難記>,把耶穌基督如何走上十字架的信息,表達得相當傳神,甚至被批評為過份血腥。我相信當年耶穌基督從被捕到受審判,直至整個人被釘在十字架上的受苦過程會比電影中的鏡頭更加血腥;它在人們心中產生了極大的震撼力,難怪葛培理博士(Billy Graham)說看完這電影等於聽了一年的講道。最近在一次山族傳道人的培訓中,有一天剛巧是當地的牧師生日,在生日會中他們請我分享,我用主耶穌的生日來彼此勉勵,若主耶穌沒有為我們的罪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然後復活,祂的降生便沒有意義了;同樣地,這位牧師若沒有過去三十多年來為主忠心勞苦,他今天的生日也是沒有意義的。

 

 一個受苦的心志

基督徒受苦的心志是從體貼一位受苦的神和一位受苦的主開始。當神的選民在埃及被勞役苦痛中,神說:「我的百姓在埃及所受的困苦、我實在看見了;他們因受督工的轄制所發的哀聲、我也聽見了;我原知道他們的痛苦。我下來是要救他們脫離埃及人的手……」(出三7-8)。這裡描述上帝「看見」、「聽見」、「知道」並且「下來」等動作來回應子民的苦境;可惜今天很多基督徒對於周圍受苦的族群「看見」、「聽見」、「知道」卻沒有行動回應。

路加福音第十五章11至32節耶穌說了一個浪子的比喻,這比喻可以說是家喻戶曉,通常講道者講到第二十四節便唱「歸家吧!歸家吧!不要再流浪!」來開始佈道,若仔細看下文還有一位站在家門生氣的大兒子,他沒有體貼父親失去小兒子的苦痛,更無法理解父親對於小兒子「死而復活、失而又得」的喜樂,而這小兒子正是他的骨肉之親。一個沒有受苦心志的基督徒是不會體貼天父的心意。

一個跟隨基督的門徒是跟隨基督受苦,體貼祂受苦的心志,因為主耶穌說:「我所喝的杯、你們必要喝。」(太廿23) 要操練受苦的心志不一定要在宣教工場上,然而在宣教工場上必須有受苦的心志。羅馬書第十二章第一節所說的「活祭」,正是一種受苦的心志,加上受苦的勇氣來「獻上」,因為前面十一章聖經解釋了基督為我們如何受苦。第十二章第二節聖經再說明如何活出「獻活祭」的生活,一是不要效法世界,二是察驗神的旨意。神的旨意是「善良」和「可喜悅」我都明白,我不明白何謂「純全」。直到今天在宣教工場上,我才明白神的旨意是「純正」,「純全」到一地步不需要任何人為的加添或修改。神的旨意是要我這一刻在宣教工場上服侍,就算要受苦也不容許我去作任何的修改。

我認識一位弟兄,當年他奉獻時,他的母親哭得死去活來,因為他當年的薪金是他現在的十倍。後來他的母親不再反對他事奉主,但要求他留在加拿大當牧師。可是他另有一個心志,要去山族人中傳福音,體驗先賢的受苦,還帶著他的嬌妻同行。幾年後回國述職,他們多了三個兒子,祖母第一眼看見三個孫子如同乞丐幾乎昏倒。有一次他到一旅遊勝地附近的一所教會講道,得教會中的弟兄姊妹愛心招待,一家人順道旅遊,崇拜完畢執事們請他們去吃午餐,他的母親對身旁的執事會主席說:「我的兒子講道不錯,你會否考慮請他當牧師,使我也可以住在這裡享受人生。」她的兒子有點尷尬說:「神未有呼召我在加拿大當牧師,我還是回山區跟猴子一起跑比較適合」。最近他對我說他的母親以她價值四十萬加幣的房子利誘他回去,他說他在天上的房子何止值四十萬加幣。我越來越相信,神的旨意是要祂的兒女在世上受苦多於享受;正如神差主耶穌來為世人受苦受死,完成祂的救贖計劃。

今天在宣教工場上談受苦,比較昔日先賢們所受的苦實在微不足道。被稱為近代宣教之父威廉克理(William Carey) 於1795年往印度宣教,在四十年的宣教生涯中擺上了他的女兒、他的妻子、他的青春、甚至他的生命。另一位先賢耶德遜 (Adoniram Judson),於1812年往緬甸開荒,工作三十年才有機會回國述職,最後連墳墓也沒有機會進,因為他在最後回國的途中葬身於大海。提到這兩位先賢我有點自豪,因為我們都是浸信會的弟兄。我去緬甸一所記念耶德遜的禮拜堂,相傳那裡是他當年被緬甸最後一個王朝俘虜扣押在死囚室兩年的地方,我在那裡禱告:「求感動耶德遜的靈加倍的感動我。」還有許多的見證人如同雲彩一樣圍著我們,他們以受苦的心志、加上喫苦的勇氣,去見證基督的受苦是予世人有益。今天,神的兒女們,是否願意體貼天父的心意,以一個受苦的心志,去見證基督的受苦是予世人有益呢?

 


《環球華人宣教學期刊》第十四期,2008年十月。

(摘自《華傳路》第54期,2004年7至8月,蒙華人福音普傳會准予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