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教應用 01

由團契過渡到教會的教會觀

郭鴻標博士 (現任建道神學院神學系副教授,本刊顧問)

 


|回宣教應用選單|

 

I.耶路撒冷教會的組織:

  • 使徒和門徒(徒2:42)
  • 使徒、執事與門徒(徒7:3-6)
  • 使徒和長老(徒15:2)

重點: 使徒是核心領導

 

II. 安提阿教會的組織:

  • 經文沒記載安提阿教會組織結構
  • 基督徒、先知(徒11:26-28)
  • 宣教士(徒13:1-3)

重點: 使徒不一定是核心領導

 

III. 以弗所教會的組織

  • 長老(徒20:17)

重點: 使徒不一定是核心領導,長老的使命是牧養教會(徒20:28)

 

IV.教牧書信出現的職分

  • 監督(提前3:1)
  • 長老(提前4:14)
  • 執事(提前3:6)

 

重點: 監督的責任是領導教會,長老的使命是管理教會(提前5:17;提多1:5) 。

 

在這些領導崗位外有話語職事崗位: 使徒、傳道、師傳(提前2:7;提後1:11) 、傳道教導人的(提前5:17) 、教師(提前1:7) 。傳道者的使命是傳講純正道理(提多2:1) 及忠心解經講道(提後2:15) ;長老的使命是管理教會事務。教牧書信所反映的教會組織,不純粹由長老領導。更重要的是話語的服事,監督不可能不傳道,這種組織模式與耶路撒冷教會、安提阿教會及以弗所教會的組織模式並不完全相同。最大的分別是耶路撒冷那些使徒對保羅有關的教會沒有明顯影響力。耶路撒冷以外的教會發展出由監督、長老、執事取代使徒領導的模式。

 

V. 從恩賜介定職分:

  • 使徒(林前4:1-2;弗4:11-12) ,使徒是基督福音的執事
  • 先知、傳福音、牧師、教師(弗4:11-12)
  • 使徒、先知、教師、行異能、醫病、幫助人、治理事的、說方言的(林前12:28-30)
  • 沒提及長老、執事

重點: 恩賜比職分更重要,愛心比能力更重要

VI. 教會歷史的發展

  • 教牧書信出現的職分: 監督、長老、執事轉化成主教、牧師、會吏等聖職
  • 宗教改革反對把人神聖化,但保持鮮明的牧職觀。信徒皆為祭司;但不是信徒皆為牧師

重點: 蒙召奉獻受過正統神學訓練的牧者被按立牧師,代表教會授與屬靈領導權柄。在有體制的教會,牧師、長老、執事的分工清楚;彼此配搭。

 

VII.個人觀察

  • 90年代只有陳景吾牧師在漢堡、曾榮輝牧師在斯圖加特、洪立民牧師在柏林、陶恩光牧師在法蘭克福及一些傳道人全時間在德國華人中間服事。曾華葆牧師、趙有源牧師在德國教會服事。戴浩輝牧師在慕尼黑進修時協助慕尼黑的團契,羅永光牧師在雷根斯堡進修時協助雷根斯堡查經班。教會只有柏林及斯圖加特,團契只有漢堡、法蘭克福及一些大城市。當然我的資料不會是最全面,但是我建議各位為下一個10年的發展計劃,先進行歷史回顧,分析過去發展的軌跡。
  • 過去德國華人牧者的組合主要由接近退休或退休牧師為主,另外是剛畢業傳道。退休牧者經驗豐富,理順教會人際關係;但缺乏開拓的衝勁。剛畢業傳道衝勁十足;但還需要獲得信徒領袖信任,往往面對很多人事問題。現在有一批中年牧師,他們在最精壯的年日在德國事奉,我們如何建立他們成為核心領導呢?現在出現德國華人教會成長奉獻的弟兄姊妹,接受神學訓練按立牧師,我們如何建立他們作教牧領導的信心呢? 面對歐洲華人教會獨特的情況,牧者需要擴闊對教會的見聞,參考其他教會有用的經驗,主動及有方向地領導教會。
  • 我認為要強化牧者團隊,才能夠建立健康的教會。我強調牧者領導的理念,讓牧養團隊可以分工,經驗豐富的牧者領導全教會,年青傳道主力學生工作及教導。還有教會需要專門牧養婦女的女傳道。
  • 我覺得應該教導信徒領袖接納傳道人需要成長的事實,我們不能對聘牧定下不切實際的要求,不要總是認為申請人不是年紀太大就是太年輕。結果就是停留在由一群沒有完全奉獻又沒有神學訓練的弟兄妹妹領導教會。感謝神教會確實有增長,但是總是缺乏屬靈能力突破人數的極限,人總是沒有被牧養而流失。人來人去,重重覆覆,週而復始。若果沒有牧者領導的教會滿足於讓一群沒有完全奉獻又沒有神學訓練的那弟兄妹妹領導教會,她們只能維持教會的活動,把本來是牧養的源頭 ---講壇,外判給不同的外來講員;根本沒有針對教會的屬靈需要按時分糧。
  • 這種現象反映教會觀方面出問題,根本的原因是大部份人仍然以佈道式的教會觀處理一間需要建立體制的教會。這反映宣教理念的問題,本來宣教士的使命不單佈道,同時建立教會的硬件和軟件,然後交班。但是在歐洲大部份華人團契、教會沒有甚麼體制。可能有意見認為還沒有條件發展到這個地步,所以仍然把重點放在細小的查經班上,沒有好好處理教會體制的課題。不過,我認為沒有體制容易變成人治。令人憂心的是當教會長期沒有牧者領導,接任的牧者就面對很多困難,若果無法合作,牧者離開,教會就難以健康增長。將來接任的牧者就面對更大的困難。
  • 當然有同道認為教會不一定由牧師屬靈領導,從聖經及教會歷史角度來看,教會確實可以由信徒領袖領導;但是到了人數及有經濟力量聘牧的時候,實際上需要專職牧者領導的時候,就不能夠拖拉下去。同時,牧者領導教會完全合符聖經教訓。

 

IV.討論問題

  • 德國華人教會大多由數個弟兄姊妹開始的查經班發展到團契,再進入教會階段。其間經過10多年以上的歷史,部份登記成為合法社團,可以聘牧及申請工作合約。究竟德國華人教會信徒領袖所接受的是那種教會觀?究竟她們如何與比他們晚來的牧者合作領導教會?
  • 當信徒領袖對教會的理解與牧者不一樣的時候,如何協調,牧者可以尋

找怎樣的支援?

  • 德國華人教會有沒有認真處理教會觀的課題呢?我們應該先確定在德國建立怎樣的華人教會,然後建立相對應的機構,發展適切的事工。
  • 我們不能忘記德國宣教士愛華人的心並在德國推動福音工作;但是不能不為德國華人教會的將來提出問題,究竟德國華人教會仍然停留在以德國宣教士的眼光發展,還是以華人牧者的角度發展呢?
  • 現時德國出現一個城市超過一間教會的現象,海外差會可以透過不同渠道得為宣教士申請工作簽證,同時有長遠有系統建立教會的計劃。德國華人教會弟兄姊妹如何理解這現象呢? 為甚麼她們不接手那些沒有牧者的教會呢? 為甚麼有些海外教會以「編收」的方式宣教呢? 究竟甚麼是合符聖經、適切德國情況的宣教觀點呢?究竟如何建立對等及互相尊重的關係呢?
  • 現時德國華人教會及機構服事模式是否需要轉型呢? 如何轉型呢?

 

 


 

《環球華人宣教學期刊》第十五期,2009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