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文章 02

「中庸神學」VS.「十架神學」

殷穎牧師
─前道聲出版社社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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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讀過陳立夫先生的<四書道貫>,今再瀏覽兩岸幾位當代新儒學家關於「中庸哲學」的論述、釋義與觀點,基本上大致相同,並沒有特殊的新見解。在近代儒學家中,仍以孫致和教授的<中庸哲學>,闡釋得最為中肯、正確與新穎。其解析與推論均令人折服。他的<中庸哲學>分析,由古典到現代,從哲學、心理學到科學,由理論到實際,其論述甚至擴及老、莊與宋、明諸理學家,其治學之淵博,使人印象深刻。在近代儒學家中,無人能出其右。

本文之討論,便以孫致和教授的<中庸哲學>,與陳立夫先生的<四書道貫>為主要參考依據。

一、 「本色神學」(Indigenous Theology)之再思

本文的討論,無可避免地再度涉及所謂的「本色神學」問題。「本色神學」是要將基督教的信仰納入中土,以避免它成為洋教或外來宗教。按宗教在中土本色化最成功的例子是佛教。佛教原本為印度傳入中土的外來宗教,但卻成功的轉型植入本土而完全本色化;它不單深入民間,更深植中國文化與中國文學中。<西遊記>是中國文學作品四大名著之一,佛教的影響能滲入中國民族的血液中,這部小說厥功甚偉;是外來宗教本色化的最佳範例。基督教如欲複製此項經驗,並在中土落地生根,尚待相當的努力,須以漫長的歲月去經營才能體現,非朝夕之功可致。

有些基督徒讀了中國的歷史典籍,會赫然發現先哲的思想中,有許多都吻合基督教的部份道理,便欣喜若狂,肯定這些作者為「先知」,視其言論如聖經。這種思想是十分危險的。因為聖經是上帝直接的啟示,整本聖經對救恩的啟示,有其一貫性,與完整性,不可附加或減縮。世上許多哲人,包括中國的思想家在內,其言論均有許多暗合聖經之處,但均為間接的啟示。因為人為萬物之靈,本有上帝的形象,雖因犯罪而失去了神的形象,但仍留有不少神賦予人的特質。在一切造物中,人是唯一有宗教需要的動物,這些特質都會顯出一些對神的追求與嚮往,表現於其思想言論中,成為間接的啟示。我們如能將這些間接啟示之對神(天)的嚮往,善加導引,對本色神學的宣教當有極大的助益。但若硬生生地強拉進來與聖經分庭抗禮,其結果便適得其反了。

筆者在研讀<中庸哲學>時,便發現<中庸>中的許多思想理論,均與聖經部份吻合。這些言論思想都可作為聖經真理的「前鋒」,也可以說是聖經真理的「預工」。先哲們的思想是企圖要尋找真理,但限於人的能力與智慧,雖竭力提昇,但卻有其一定的限制。故這些哲人的思想只能停滯在一定的探索極限中,無法超越。但他們都能誠實地說「不知」。(曰:「未知生,焉知死」──論語先進11-12)因為孔子的時代「時候尚未滿足」(加四4),基督尚未降世。今人卻能擁有神的救恩,再重溫先哲的探索,便可以印證這些間接的啟示,應為可喜的文化資產。如能以之將基督教完全融入中土,並用為引導知識份子的歸主,自有其貢獻。將這些先哲們的思想,儒家的觀念,借來納入聖經神學中,因勢利導,讓本色(儒家)意識在宣道中發揮草根性的作用,或可扮演「本色神學」成功的角色。這便是我要將「中庸神學」提出來討論的動機。

二、 中庸哲學的本體論

  孫致和認為中庸哲學之本體為不可知,因本體為絕對,而絕對是渾混不分,不可想像的。「道之為物,惟恍惟惚」,「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強為之名曰大。」(老子十一,二十五)。故「絕對」為不可知。中國之所謂天道、自然、太極、無極等,西方之所謂本質,第一因、無限等,皆指絕對與宇宙之本體,但皆為超出人類理解力以上的東西,人的理解能力有限,永不可知。

不可知之本體的宇宙,可以叫第一層宇宙,即所謂的絕對。在不可知的第一層宇宙之下,有「現象的宇宙」,可以叫第二層或第三層的宇宙。第二層宇宙以下的世界,人才可能約略探索以求知。但在現象宇宙中的時間,便不可全知;因時間無限久,但亦可遞分為無限暫。過去為無窮,未來亦為無窮;久為無窮,暫亦為無窮。而無窮便不可知。故時間不可全知,人只能在無限久與無限暫中,在有限久與有限暫的若干現象裡,探知一、二。同樣,空間為無限大,但其中有些構成的分子又無限小,而小大均為無限;即所謂「至大無垠,至小無內」。而小大又均不可知。人只能在無限大與無限小之間,窺知有限大與有限小的些許事物。

在無限的宇宙中,人只能在「現象宇宙」(第二層以下的宇宙)裡,對絕對的宇宙作相對的認知;亦即對宇宙現象作局部的認識。人類只能在相對事物上有「中庸的認識」(即無過不及,不偏不倚的認識),以避免「錯誤的執-思想」。(「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中庸三十。「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對。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近思錄卷-程明道語。)在比較真理的無限宇宙之相對認識中,「中庸的認識」即「對於相對的事物之無過不及的,不偏不倚的中庸觀」。

總結來說,<中庸哲學>對宇宙的看法,是認為以人類有限的智慧與知識,無法體認絕對的宇宙;人只能在現存的「現象宇宙」中,對世間事物採取相對且有限的,不偏左右的中庸觀點。如此才不致在人生中,誤入歧途,才可步上人生的康莊大道。

孫致和教授在其<中庸哲學>的結語中表示,宇宙本體為宗教境界,非知識的範疇,故哲學層面無法討論,已隱然指出:宇宙的本體為造物之主宰。

三、 中庸哲學的天人觀

儒家的中庸思想,是要以人道承襲天道,將人性與天道建立起貫通一致的思考方式;亦即所謂「天人合一」的思想模式。

「中庸」的開宗明義篇,便直陳:「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修道之謂教。道也者,不可須臾離也。可離非道也。」及「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中庸二十)但儒家的中庸哲學,對天卻只有模糊的概念。對宇宙的本體為不可知。「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博厚所以載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中庸二十六)這正是儒家對天道的嚮往、憧憬與讚嘆。

人既為天地間萬物之靈,又明乎天之道的大公無私,生生不息,是由博厚、高明、悠久而成其大,則人之德性自應與之配合;故曰:「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無疆。如此者,不見而章,不動而變,無為而成。」(中庸二十六) 「仲尼祖述堯舜,憲章文武。上律天時,下襲水土。辟如天地之無不持載,無不覆幬。辟如四時之錯行,如日月之代明。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為大也。」(中庸三十)

因天地之「無不持載,無不覆幬」是謂大而且公,故能「萬物並育而不相害,道並行而不相悖」,大而後能容物,久而後能成物,故此可大可久之道,應為人類共同追求以達共生共有共榮之目的。

儒家以為天之所以行健,無時或息,必有其偉大無盡的動力,乃將動能名之曰「誠」;故曰:「誠者天之道也」(中庸二十)。人亦應秉此動能而奮鬥,效法天地,擇善固執,自強不息,自勉為聖。故曰:「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中庸二十)

根據儒家的觀察,天地四時,節令分明,天體運作有序,必有其道理:「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中庸一)人類若能配合天地之運作,亦能明中和之道,與共生共有之大用:「喜怒哀樂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中庸一)人效法天地的運行,庶可達到和平共處。

儒家對天的認知,不僅為物質的存在,更視為一種不可知的,無形的力量,能支配人的環境與命運;故云:「莫之為而為者,天也。」「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孟子萬章上)

孟子舉例說,堯將天下讓與舜,其實並不是堯的推讓所致,而是為「天與人」。舜曾協助堯治天下二十八載,都為天意。由天下之諸侯朝覲,求審訟獄者,以及眾多歌功頌德的人,都自動棄堯之子而就舜,這種民心即為天意。孟子也說:「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將「天」視為一種支配萬有的不可思議的力量,就是儒家對天的看法。人要順天而行,以德配天,便可「參天地之化育」,「與天地參」。孔子雖對宗教所言甚少,但還是表達了他對天的敬畏,戒慎恐懼地表示:「獲罪於天,無所禱也」。(論語八佾3-13)

四、 中庸哲學的核心價值──誠

儒家一貫的修養心法,新儒家有所謂的「聖人功夫」,以及中庸哲學的精髓:都只有一個「誠」字。「誠」是儒家修養中最基本,也是唯一的功夫。儒家甚至將「誠」字投射於「天」;認為天地運作之動力,也是一個「誠」字。「子曰:參乎!吾道一以貫之」(論語里仁4-15)而這個「一」就是「誠」。在儒家的修身功夫中,以言修身之道,在於好學以達於智,力行以達於仁,知恥以達於勇。此三者又以仁最為重要,故曰智所以知仁,勇所以行仁。而這三達德則均源於誠。「好學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恥近乎勇。知斯三者,則知所以修身。知仁勇者,天下之達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中庸二十)

「誠者天之道也」(中庸二十),中庸哲學的核心為誠,但儒家卻將這一個誠字還諸天地,以誠為天道;人再去效法此天道,而自強不息,自勉為聖。故曰「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中庸二十)。

儒家八目中的治學方法,首由格致,再經知止而達於明。而明則有賴天賦之知能──性;即「自誠明,謂之性」(中庸二十一)。以天賦之智能為基礎,再加以努力,或學而知之,或困而知之,才能得到真知灼見。如欲在百尺竿頭,再進一步,便要達到「自明誠,謂之教」(中庸二十一);即謂「以已知之理而益窮之,以求至乎其極。至於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貫通焉,則眾物之表裡精粗無不到,而吾心之全體大用無不明矣。」(朱子語)所謂「以求至乎其極」,即謂盡性。盡性必由於至誠。(惟天下至誠能盡其性),至誠之後能「一旦豁然貫通」,就是明。就是真知。誠與明交相影響,便會到達「誠則明矣,明則誠矣。」(中庸二十一)之誠明的最高境界。

儒家企圖要以「誠」字訣將天地萬物都加以解釋,所謂「惟天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參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中庸二十二)儒家拋出了一個「誠」字,要與天地並列為三。但中庸哲學卻無法真正解釋宇宙第一層次的本體。但「誠」字仍為儒家修為的心法。按陳立夫的說法,誠為動能,為生命的原動力,甚至將「誠」解釋為宇宙的最高主宰──神,將儒家的「誠」無限上綱,使其與基督教的神相等,這是不妥的。因宇宙本體的第一層次為宗教,而哲學則為知識。以人之有限的知識,是無法也無力去理解宇宙之第一因的。孫致和的保守說法,才是哲學家的本色。

以下陳立夫釋「誠」與「神」同義:

(一) 「誠者,天之道也」(God in Heaven, God is Way)

「誠之者人之道也」此言人應法天,人能體天行道。謂上帝抽象言之為「誠」,自其形象人格化言之,則為上帝。

(二)「誠者物之終始」此言物之生命過程,由凝聚成形,以至解體物化,均由誠支配(God is Life)。凡一事一物,由存在以至不存在,均稱之曰生命之過程。物之生滅,人之生死,事之始終,國家民族之存亡,皆可以此稱之。其過程分為七個階段「其次致曲,曲能有誠,誠則形,形則著,著則明,明則動,動則變,變則化。唯天下至誠為能化。」(中庸二十三)

  立夫先生解釋謂:動能在平衡狀態所表現者為物質,動能在自己伸縮狀態所表現者為精神;精神與物質二者,則為構成生命之要素。二者之消長,視時空之配合而定。上下四方為三進向空間。時間為四進向空間。我國古人已先愛因斯坦(Einstein)而言之。故曰物質與精神為生命之體,以中和為歸。時間與空間為生命之用,以中正為歸。體用兼賅而遂其生,使之可大可久,則以中庸為歸,此為生命之原理。關於這些看法,應為立夫先生過度的解釋。

(三) 誠為信仰(God is Faith)

「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中庸二十)「誠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誠乎身矣。」(中庸二十)「孟子曰,君子不亮(誠),惡乎執!」(孟子告子下)

(四) 誠為智慧(God is Wisdom)故「誠則明」(God is Light)故至誠之道可以前知,故至誠如神(God is Spirit)。

(五) 誠為仁愛(God is Love)成己而且成物,仁而且智。故曰民胞物與無所愛,無所不護也。

(六) 愛為力量(God is Strength)故能動而不息,勇毅而無畏,無堅不摧。及所謂「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故至誠無息,不息則久」(中庸二十六)。「至誠而不動者,未之有也。不誠,未有能動者也。」(孟子離婁上)

(七) 誠能見其真(God is Truth)俗云「真誠」,言其真實無欺也。故誠為真理之所自出,真情之所自發,與人相處不可缺之正義,與互信之所自生也。「所謂誠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惡惡臭,如好好色,此之謂自謙。故君子必慎其獨也。」(大學第六章)

(八) 誠能成其大(God is Great)故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唯天下之至誠,為能經綸天下之大經,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夫焉有所倚,肫肫其仁,淵淵其淵,浩浩其天,茍不因聰明聖知達天德者,其孰能知之。」(中庸三十二)

(九) 誠能盡其性(God is Almighty)誠能盡天下之性,以參天地之化育,而無所不能。「為天下之至誠,為能盡其性;能盡其性,則能盡人之性;能盡人之性,則能盡物之性,能盡物之性,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可以贊天地之化育,則可以與天地參矣。」(中庸二十二)

(十) 誠能通其化(God is Power)所謂「大德敦化」,「君子所過者化」,「大而化之之謂聖」。均指誠所生力量之大,有不可想像者,故能不見而章,不能而變,無為而成。(中庸二十六)

陳立夫先生在論誠的結語中說:「考之基督教之聖經,幾無處不覓得關於上帝之相等說明。所以吾今而後,乃知孔子之教與基督之教,同為闡明人生真諦,為求人類之共生存而立言。真理固無中西之分,體天以行道設教者,此心同,此理亦同也。所不同者,以時間而言,孔子早基督降生五百五十年。以空間而言,又因兩地習俗與知識程度之有異,故前者以教育方式闡明真理,後者以宗教方式傳授真理,先聖後聖其揆一也。

蓋宗教者,道之所修,德之所明,教之所宗,亦即教育之基礎,同以修道之目的,亦固無中西之分。故曰「修道之謂教」。

陳立夫先生將「誠」比擬為「神」,已為不當之解釋;若將「誠」視作神屬性的一種,應該可以接受;但若將「誠」提升至神尊的位階,便失當了。陳立夫先生雖對基督教稍有了解,但關於誠的十點論述,卻引喻失義。儒家為道德倫理與政治哲學的學術知識範疇,並非宗教。孔子作為一個知識份子是很誠實的,他說:「未知人,焉知天」,「敬鬼神而遠之」,「敬神如神在」等,在在都說明他純粹為學術立場,絲毫不涉入宗教。孫致和教授說得好,宗教並不在知識範疇之內,故略而不論。

儒家經典內充滿了與聖經吻合的立論,但卻不是聖經。因聖經是上帝話的直接啟示,目的是告訴人神的救恩,非關學術亦非教育。所以基督與孔子不能並列。陳立夫先生對基督教稍有涉獵,但並不完全了解聖經的內涵,亦無宗教信仰;故其立論失之偏頗。但他的原意頗善,可以開啟儒家與基督教的對話;使具儒家背景的國人可藉「中庸哲學」的楔子,得略窺基督教「十架神學」的堂奧。

五、 釋中庸

(一) 由概念名數說起

  按孫致和對中庸哲學之是非真理的認知,他認為首須建立所謂的「概念名數」。有了「概念名數」才會有是非,才會有無差異的世界(即萬物異同的世界)或差異混亂的世界(即萬物畢異的世界),成為「有明晰可辨的差異」之世界,才有所謂的真理與非真理。孫氏認此為人造的概念名數之偉大的價值。由此而使「是」與「否」成為可能,真理成為可能。而概念名數是人心歸納作用的結果;有歸納才會有分類,有分類才有概念名數。

  由於孫氏的背景不具宗教信仰,且在他的<中庸哲學>中論到宇宙本體的時候,他一再表明,以人的知識,無法了解絕對的第一層宇宙(屬於宗教的範疇)。所以他討論的只是第二層次的「現象的宇宙」。而在「現象的宇宙」中,要找尋相對的真理,便只能由「概念名數」的思維作為開端。

  「概念名數」要由現象宇宙萬物中的「共相」與「殊相」入手思考。所謂「共相」,即萬物都有之共同屬性。如兄與弟雖有別,但卻同為男人。男與女有別,卻同為人類。人與獸有別,卻同為動物。動、植物雖有別,卻同為生物。生物與無生物雖有別,但同為物。故由共相看,萬物都有共同之點;所以萬物畢同,沒有嚴格的彼此之分,是為真理的一面。

  所謂「殊相」,萬物又各有其特殊之屬性。如生物與無生物同為物,動、植物雖同為生物,人類與獸類雖同為動物,男與女雖同為人,兄與弟同為男人,但各個之間均有甚大的不同;不可說兄即為弟,男便是女,人同於獸,動物等同植物,生物即是無生物。故由殊相看,萬物又都有其特殊之點,所以萬物畢異。此為真理之另一面。

  中國古代的哲學家們對於名數是十分著重的,如:「名以制義」(左傳),「以名舉實」(即現象方面之實-墨子、小取),「名,公器也」(莊子天道),「名也者所以期累實也」(謂名能夠堆加在一實體之上)(荀子正名),「名聞而實喻,名之用也」(荀子正名),「名者,明也,明實使分明」(劉熙釋名)。

  有些豪情超邁的思想家,認人間世的一切差異不大,不必重視。但儒家則重視正名(概念名數),由殊相看萬事萬物各為主體,彼便是彼,此便是此,是便是是,非便是非,迥然有別,不能混為一談。只有對名數正視,才能對是非判然。有了正名,才能在無差異的世界中,找出有差異的世界。由畢同的萬物中,顯現出畢異的萬物。萬物既異,名數既立,然後才能有彼此之分,是非之辨,然後才能確定真理,以指導人生。

(二) 名數難以確立

(1) 數量的差異與本質的差異

  「人物之生,天賦之以此理,未嘗不同,但人物之秉受,自有異耳。如一江水,爾將杓去取,只得一杓,將碗去取,只得一碗。至於一桶一缸,各自隨器量不同,故理亦隨異。」(朱子語類卷四)

  所謂萬物畢異之異,只是等級上的差異,與數量上的差異,而非本質上的差異。如將每一等級遞減或遞升,使之與最接近的一級相比較,便差異甚微,甚至了無差異。特以灰色為例,示圖如下,因灰色深淺,近於常識,故引以為例(吳偉士<心理學>八章314頁):

灰色等次圖

上圖由灰之中心點,向左至更更更灰,向右至更更次灰,有無量數的差異等級;任何一點均為灰,卻存有差異;但均為等級上與數量上的差異,而非質的差異。在此一片灰色之中,要挑出灰之中心點,才為無過不及,不偏不倚之真正的灰,才為準確的位置。其餘不是太過,便為不及,而這真正的中心點(中庸),人類永不可得。因此,要有準確的命名,實為不易。

  談到質的差異,仍以顏色為例,在彩虹或色帶(Spectrum)上,以長度不等的光波次第分散,在紅的一端光波長度為760(以1m/m百萬分之一為單位)紫的一端390,介于兩端之間的黃色為600,綠色為500,藍色為470……按光波的長度不同,只不過是數量等級的不同;但顏色有了改變,遂成為質的差異了。

  由量的差別,變為質的更易,要定下概念名數,更顯困難。

(2) 由無量數到有限數-歸納作用

  名數之成立,基於人心的歸納作用。萬物雖為無量數,具有等級差異之畢異的萬物,人類卻可以對之發生有限的概念,給以有限的名稱。由量的差異到質之差異的萬物,混沌既分,名言既立,人類才能顧名思義,辨別彼此,鑑定是非,判別真偽,真理才可成立。

經過人心的歸納,萬物有了條理。將無生命者,歸納為無生物;有生命者歸納為有生物。生物之具有某種特性者,歸納為植物,生物之具有另外特性者,歸納為動物。動物又依其性質,歸納為原生(protozoa)、海綿(porifera)、脊索(chordata)、脊椎(vertebra)、等門(phylum)。再進而依其特性,歸納為各種綱(class)、目(order)、科(family)、屬(genus)、種(species),復細分為哺乳綱(mammali),靈長目(primate),而成為人科(hominidae)者,則為人類自身。人類中又可分為多類種族;其他動、植物又以次分類,便浩如沙數。原來世界並非由無量數目之畢異份子所構成,而是為有限數目之互異份子所構成。由於人具有歸納的思辨力,才有了這些材料與依據,知識才有著落,真理才有可能。

  這是孫致和關於中庸哲學中之概念名數的思維,他是由現象世界中分析得來。由於孫氏不具基督教信仰,不諳神創造天地時,早已分門別類,萬物各從其類,且在創造之初,已命亞當為動物命名(創二19)。而命名是一門大學問;可惜當時尚無文字,亞當的<命名學>並未傳世。

(三) 絕對真理(不變)與相對真理(變)

(1) 甚麼東西會變?

  莊子云:「夫藏舟於壑,藏山於澤,謂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負之而走,昧者不知也。」(莊子大宗師);「物之生也,若奔若馳,無動而不變,無時而不移。」(莊子秋水)動、植物個體方面之生老病死,以及種族方面之遺傳適應與變化,固然能表現其動與變;即無生物,也在無時無刻地動與變。大至地球、太陽系、銀河系、星雲均變動不居,小至一石一砂,皆由變動。凡物只要動即生變;即莊子所謂:「無動而不變。」日正當中,即已傾斜,人多活一天,即接近死亡一天,盛宴難再,物換星移,故印度哲學家對宇宙人生有「無常」之嘆。

上述之變為宇宙第二層次以下之現象世界中的變;而現象世界中所有的真理,則是比較的真理與相對的真理。都會變動不居。例如原子的構造,以前人只知原子為原子核與電子核所構成(如氫原子由一核子一電子所構成)。後又進而作核子研究,得知核子(即原子核)又為質子中子所構成。此便為在程度上不同層次的兩個真理。愛因斯坦的<相對論>一出,牛頓的理論便相形見絀。愛因斯坦之E=MC2方程式指出質量與能量的關係後,「質量不滅定律」(Law of Conservation of Mass),便取代了以前的「質量不減定律」(Law of Conservation of Matter)。但愛氏的對等定律,又為楊振寧與李政道推翻。可見科學的定律,並非不變之真理,而為「比較的真理」。是為宇宙第二層次中的現象,為世界中之可以變易的真理;因一切自然科學的假定(hypothesis),甚至定律(Law),都只是概然的(probable),而非必然的(necessary)。科學之於現象界,只知有齊一(uniformity);就機械自然科學而言,只能得到某種程度的概然的(probable,即公算),即不同程度的正確性。對於人類事務,也只能得到少數程度的正確性,其高低深淺,則各有不同,均無法達到必然的正確性。(引吳康著<哲學大綱>上冊九章五十二頁)

  宇宙中有不變的,絕對的真理嗎?有。但哲學家的知識達不到這種境界,只能憑想像而設定。孫氏表示人的智慧永難達到宇宙之絕對知識。人不能用現象宇宙中比較的真理去妄測宇宙之全部;如勉強為之,以現象宇宙中的情況況之,便失去對學術知識的忠實。故孔子不為,曰:「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論語為政2-17)

(2) 甚麼東西不會變?

  列子楊朱篇有云:「五情好惡,古猶今也。四體安危,古猶今也。世事苦樂,古猶今也。變易治亂,古猶今也。」是講人間世之種種,古今相同,可謂不變。孔子云:「忠恕違道不遠。施諸己而不願,亦勿施諸人。」(中庸十三)是謂道德準則之不變。董仲舒在賢良對策中云:「道之大源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以及朱子語:「萬一山河大地都陷了,畢竟理卻還在這裡」(朱子語類卷一)。這便由人之道德生活層面,上溯及天道了。

  在孫氏的論述中,他避言天道;認為是絕對宇宙的第一層次,非人之智慧可及,但坦言人之善惡道德的標準,基本不變。是放之四海而皆準,行之萬世而不悖;故亙古恒常不變。善惡是非之標準,在嚴格的分析下,既為相對的,亦為絕對的。故直言,天不變,道亦不變,即使天變了,道亦不變。其立論隱然與聖經相吻合。

(四) 何謂中庸?

(1) 中庸是無過不及

  孔子云:「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智者過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賢者過之,不肖者不及也。」(中庸四)

  「子貢問師與商也孰賢?子曰:師也過,商也不及。曰:然則師愈與?曰:「過猶不及」(論語先進11-16)。中庸就是無過不及,凡事凡物都不能太過,也不可不及,因過猶不及;萬事萬物都要守中庸的標準與分際。大凡成為一件東西(就物自身之構成該物而言),或所做的一件東西(即人類對該物發生之概念,給予名稱而言),都有其中庸之範圍。在此範圍內,是這件東西;超出或不達此範圍,不是太過或不及,便已不是這件東西了。舉以下數例說明:

(A) 水的中庸範圍為「攝氏表零度以上、百度以下之氫二氧」。氫二氧在零度以下,因達不到此範圍而不再是水。氫二氧在百度以上,超過此範圍也不再是水,亦不能再稱為水。

(B) 灰的中庸範圍為「介乎更更更灰,與更更次灰之間的狀態」(如前圖所示)。在更更更灰以上,或更更次灰以下,則不是超過了,便是達不到此範圍,而不再是灰,亦不能叫做灰。

(C) 朱的中庸範圍是「介乎紫或淺紅之間」,朱如太過即為紫,而不是朱。朱如不及,便成為紅,亦不是朱。孔子說「惡紫之奪朱」,就是教人以朱為目的時,便應把握朱的中庸範圍(若以光波之長短舉例,則可說明其中庸範圍,是介乎紅藍之間)。

(D) 人類日常生活之衣、食、住、行的中庸範圍,是溫、飽、合用與舒適。衣太厚則燥,太薄則寒;食太多則脹,太少則餓;住屋太大則嫌孤寂,太小又覺得狹迫;行路太疾,則覺倉促,太慢則覺懈怠;皆有悖中庸之道,都是不好。

(E) 尚書教人處世之中庸的態度,應是「直而溫,寬而栗,剛而無虐,簡而無傲」(尚書堯典),直的不及是虛偽,固然不好;太過則暴躁,也是不好;其中庸範圍即為溫。寬的不及是嚴峻,固然不好;太過則弛懈,也是不好;其中庸範圍是栗。剛的不及是柔懦,固然不好;太過是暴亂,也是不好;它的中庸範圍是無虐。簡的不及是繁瑣(繁文縟節),固然不好;太過是疏慢,也是不好;它的中庸範圍是無傲。

(2) 無中庸即無存在

中庸第一章的「致中和(「和」即含無過不及之意)天地位焉,萬物育焉。」故不單人類對物象之歸納命名為中庸作用,即形形色色的宇宙萬象之構成,亦具有中庸原則;如原子或太陽系一旦失去其原有的中庸作用,即不復為原來的原子或太陽系。如現有之宇宙,一旦失去中庸作用,即將整個毀滅,而不復存在。因此人所認識的現象宇宙,無中庸即無存在。

(3) 中庸為不偏不倚

「不偏之謂中」(中庸前言程頤語),「中立而不倚,強哉矯!」(中庸十)。「蔽於一曲,而闇於大理」(荀子解蔽,偏於一曲則蔽)。「中之至理矣,獨陰不生,獨陽不生。偏則為禽獸,中則為人。」(二程遺書第十一明道語)「所謂致中者,非但只是在中而已;才有些子偏倚便不可。須是常在那中心十字上方,方為致中。譬如射,雖射中紅心,但在紅心邊側,亦未當。須是正中紅心之中,乃為中也。」(朱子語類輯略卷五)「情之失則偏,偏即乖戾失之矣。不偏則其情必和易而平恕也。」(戴震孟子字義疏證卷下)任何事物一有偏失,便出問題。

(A) 以水為例,水的不偏不倚之中庸範圍為氫二氧,若偏於氫,則成為氫三氧,或偏於氧,則成為氫二氧二,則均失去水之中庸範圍,而不復成為水。

(B) 關於人生,以楊墨為例,楊子偏於為我,墨子偏於為人,都不好;要既不偏我,又不偏人,推己及人,由親而疏,才為正常。

(C) 以思想為例,唯心者偏於精神,唯物者偏於物質,皆有失中庸之道,惟心物兼顧,以求心物交融之圓滿人生,乃為中庸。

(4)中庸是平衡

「凡事物,稟得過重,便佔了其他的;如慈愛的人少斷制,斷制之人多殘忍。蓋仁多便遮了義,義多便遮了仁」(朱子語類四),凡百事物平衡狀況十分重要。任何事物失去平衡,便有所偏倚,便為過與不及,便逸出了中庸的範疇,便是不好。如人站立,如失去平衡,便不成樣子。植物生長,如一邊枝葉茂盛,便失去美觀。建築房屋如失去平衡,便會倒塌。男女之情感如失去了平衡,便生出問題。而人對大自然的資源,如使用過度,便會失去正常的氣候調節,而生出災變。

(5) 中庸是恰到好處

「是故鳧脛雖短,續之則憂;鶴脛雖長,斷之則悲,故性長非所斷,性短非所續。」(莊子駢拇)

「至當之謂德」(張載<正蒙>至當-至當為恰到好處,不太過亦非不及)

任何事物,都要恰到好處。宋玉<好色賦>描寫美人,謂「增一分則太長,減一分則太短,著粉則太白,施朱則太赤。」便是說美麗得恰到好處。不能有所增減,才是中庸,才為美人;其他事物,亦莫不如此。

(6) 亞里士多德之中庸觀

希臘哲學家亞里士多德之中庸觀點亦頗類似;他舉例以言人之性情;不能怯懦,也不可粗暴,恰當的中庸性格應為勇敢等,列舉多項例證,亦皆合於「中庸」的原則。

(7)中庸是知止

中庸最後要止於至善,擇善固執,此為儒家一貫的理想。大學之道便是要止於至善。「囬之為人也,擇乎中庸,得一善,則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中庸八)「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中庸二十)

任何事物均有其中庸的範圍,亦即有其完善的範圍,至善並非極端,至善即中庸;到了至善而不知止,便會脫離了中庸的範圍;反乎中庸,反而不善了。

至善在人生方面,是指善惡之善;但在宇宙方面,是指萬物之恰到好處的最佳狀態。如鈉原子之至善的中庸狀態,為核子繞以十一個電子(鈉的原子序為十一,即含有十一個電子。這十一個電子,按已知之原則為:兩個構成內層,八個構成中層,另一個孤立於外層)。氫原子之至善中庸狀態,為核子繞以十七個電子(兩個構成內層,八個構成中層,七個構成外層。)鈉原子的外層電子是多餘的一個。氯原子的外層電子是七,對八而言,是缺少一(八是此層原子之應然的數目)。一個多餘了一,一個欠缺了一,所以鈉氯都不十分穩定,而為易變的原子。但二者本身雖易變,如要保持其仍為鈉與氯,則應止於其原有之狀態,勿與可促成其發生變化之其他原子接觸;否則鈉氯二者一經接觸,則一個多了一,一個少了一,正好促成其發生變化,而成為鹽。鹽雖為另一種至善,但不屬於鈉與氯,至此鈉與氯便已不復存在了。可見任何物質如要繼續仍為該物,便應止於其所應止之至善的中庸狀態才行。同理,人生對於任何事情,亦均必須止於其所應止之至善處,而固定不移,不再向前冒進,而陷於太過;或向後怯退,而陷於不及。

(8) 執中之必須

「允厥執中」(論語堯曰20-1),「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厥執中」(<尚書>大禹謨記,舜告禹語,即所謂的十六字心傳)。

歷代諸儒雖對所謂的十六字心傳,有所質疑,但論語中既然引述,足見孔子以前確曾有此傳說;謂堯舜禹間授受之際,以允厥執中輾轉傳授;足見執中思想應為傳統思想之重心,便無可置疑。關於「人心道心,危微精一」之思想,有諸多闡釋;但簡而言之,所謂執中,就是不偏不倚於兩端,或諸端中之任何一端,要能經常把握住此兩端或諸端中任何一端間的,止乎中心(重心)之點,與有關之範圍。中庸章句引程頤語:「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無中庸即無存在。總結一句,中是宇宙的定理,執中是全人生的正道。

六、「中庸神學」VS.「十架神學」

(一) 基督教能滿足儒道諸家之嚮往

  在孫著的<中庸哲學>中,他坦承<中庸哲學>的範圍只能就第二、第三層次宇宙中的「現象世界」加以分析與論述;第一層次的宇宙,或「本體的宇宙」永不可知。其治學的態度為誠實的書生本色:也就是「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論語為政2-17)的儒家治學本色。孫氏更在<中庸哲學>的最後,提到宗教信仰不屬知識,故不予討論。而歷來儒道各家所嚮往憧憬的第一層宇宙;即所謂的「無名天地之始」;「道之為物,惟恍惟惚」;「道隱無名」(老子);「天命之謂性」(中庸第一);「誠者天之道也」(中庸二十);「天地之道,可一言而盡也。其為物不貳,則其生物不測,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博厚所以載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中庸二十六)諸先賢臆測的宇宙之本體,正是基督教的上帝,儒道諸家所讚譽的天,正是創世記第一章中記載的,神所創造的宇宙萬物。使徒保羅後來記述他在異象中所經歷到的第三層天(由下而上),也許正是儒家們所憧憬的第一層宇宙(由上而下)。

(二)「中庸神學」之人的正確定位

在中庸哲學中,哲學家由概念名數起,殫精竭慮所分析的中庸之道,企圖要找出的:無過不及的,不偏不倚的,恰到好處的,以及止於至善與允厥執中的中心點,以追求正確無誤的人生之道;呼之欲出的,正是第一亞當在伊甸中犯罪以後而失去的人之本來應該有的定位。人在犯罪以後,失去了原先所有的正確地位,而動輒得咎、左支右絀,在天地間找不到自己應有的定位。<中庸哲學>中整體探討的內容,便是人在宇宙中要如何才能找到自己應有的位置;並加以堅持,而止於至善。

朱子闡釋中庸的「不偏之謂中」:「所謂致中者,非但只是在中而已,才有些子偏倚便不可。須是常在那中心十字上立,方是致中。譬如射,雖射中紅心,然在紅心邊側,亦未當,須是正當紅心之中,乃為中也。」朱子的這番解釋,正合於聖經中對於罪的看法。聖經中關於罪的定義,罪(希伯來文nata,希臘文hamartema)之原義為:「達不到的標準,未能完成的責任」,即保羅所說的:「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三:23)。神原為人定下的自由界限(希伯來文abar,希臘文parabasis),罪便是跨越了這些範圍,逾越了這些界限。易言之,未能達到正確的紅心標的;既偏又倚。人由於失去了正確的中庸定位,才導致萬劫不復的境況。

<中庸哲學>所討論的,所憧憬與嚮往的,便是要如何回復人正確的地位,才能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但儒家費盡了心思,卻還沒有真正找到這個失落之紅心的標的。人類因為第一亞當的失足墜落,才失去了神為人安排的正確定位。只有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才能解決亙古以來,人類錯位的問題;也只有當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了對罪的要求,人在十字架下接受了基督的救恩,才能回復到原有的人的正確定位。

(三) 「誠」包括在「愛」(十字架)中

儒家在中庸哲學中,有一個核心價值的道德標準;就是一個「誠」字。所謂「吾道一以貫之」(論語里仁4-15),「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曰修身也,尊賢也,親親也,敬大臣也,體羣臣也,子庶民也,來百工也,柔遠人也,懷諸侯也。……凡為天下國家有九經,所以行之者一也。」(中庸二十)這裡所說的「一」都是指「誠」字。而「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誠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從容中道,聖人也。誠之者,擇善而固執之者也」(中庸二十),以上的思維都將「誠」字,推向中庸哲學中,儒家思想的最高境界。

陳立夫在其<四書道貫>中,甚至將「誠」比擬為神。他說:「道可括為五達道,德可括為三達德,最後又復括為一個「誠」字。而稱所以行之者一也。西方講道德,則以上帝(God)為獨尊,其義相同。是以誠為道德之唯一泉源,而上帝則為道德獨尊之象徵;故曰:誠者,天之道也,誠之者人之道也。」陳立夫將儒家的「誠」字,轉化為基督教的上帝,應為引喻失義,比擬失當。按「誠」雖亦為上帝屬性之一種,卻不宜以誠作為上帝的總名稱。但由陳氏的比擬中,也可以尋撥出另一條思路,作為融入基督教的渠道。

事實上,「誠」確為基督教十分重要的德行。人始祖之被驅離樂園,乃至人在最後審判中被定罪的主要罪案,便是因為違背了這個「誠」字(啟廿一8……一切說謊話的,他們的分,就在燒著硫磺的火湖裡,這是第二次的死。)

基督對誠實的定義十分明確:「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27)這是所有受造者的人所應該信守的基本行為準則。但這只是消極的本分,而非積極的力量,更不能以之達成天地的化育。其實儒家的道德內涵中,「仁」較「誠」更接近基督教的信仰;在這方面,墨子的「兼愛」較之儒家的「仁愛」更上層樓。

說來也許極為諷刺,中國儒家所強調的誠字,按其理想,已推行了數千年,早應達到「天地化育」的境界了;但國人之德行迄今卻還距「誠」字極遠。這個以道德稱著的文明古國,當今之世,在東方崛起的主因是經濟與武力;至於「誠」的積分,雖還不至於到「零」的程度,卻為最弱的一環。何以故?今之儒學者只會搖頭嘆息,卻未在基本的道德學問上作出探討。今之儒學家如能老老實實地檢討一下,便應該曉得「誠」雖為一種美德,但卻並非推行化育天地的力量;而且僅靠修養身心等慎獨的功夫,根本無從建立誠這種美德。若然,則國人之誠信德性,何以淪落到今日這種地步。

  中庸哲學中的三達德,由知、仁、勇歸併為一個「誠」字;基督教的三達德之信、望、愛,最後是歸併為一個「愛」字;而「愛」便是釘十字架完成普世救恩的基督,這才是德行的真正泉源與力量。而「誠」便包含在基督的愛中。經云:「惟用愛心說誠實話,凡事長進,連於元首基督」(弗四15)。人只要接受了基督的救恩,有了愛心,才能建立誠信。因「誠」包括在「愛」中。

(四) 執兩用中的保羅「中庸(十架)神學」

提起了「十架神學」,人們便會立刻想到保羅所說的:「猶太人是要神蹟,希利尼人是要智慧,我們卻是要傳釘十字架的基督;在猶太人為絆腳石,在外邦人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無論是猶太人、希利尼人,基督總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一22-24)在保羅面對的哥林多教會中,有各種爭端,其中爭執最烈的,為當地希臘人的智慧哲學派,與猶太人的神蹟經驗派;一方側重理論,一方高舉神蹟,相持不下;這兩方可說是各有偏倚,也互有得失。類似的爭論,降至今日的教會,仍然未息,各成派系;理論與實際之爭,互有擁護者,將永無休止。一方面教會中高高在上的神學家們,依然成為信仰詮釋的重鎮。另一方面,時至今日,在醫藥昌明(醫藥亦為神蹟),神恩廣被的時代,依然有人要強調神醫,而棄絕醫療。那些迷戀「神蹟」的信徒,則仍願眼見患者不用醫藥可得痊癒的特殊神蹟(往古在醫療缺乏的時代,神醫有其特殊的需要)。而猶太人最自豪的是他們的祖宗經歷過的渡紅海的神蹟;但這些人後來卻都在曠野中因背悖神而倒斃了。神蹟並不能對人的信心有多大的幫助,但二者亦各有道理。使徒保羅所提出的,則是執兩用中,允厥執中的,平衡的「中庸神學」;也就是「十字架神學」,成為千古以來信仰的圭臬。

  十字架的「中庸神學」,是恰到好處,不偏不倚,無過不及,正中紅心的神學;無論是教義理論,或各種神蹟,都要回到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與復活才有用;否則都是虛擬,都無益處。十字架才是基督教信仰最中最正的核心;離開十字架,便無所謂基督教。沒有十字架便沒有救恩,沒有十字架便沒有真理,沒有十字架便沒有永生;無論是教義或神蹟,便都會落了空。

(五) 唯中保基督可致中庸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萬物育焉。」(中庸第一章)

  「因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間,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為人的耶穌基督。」(提前二5)

  「如今耶穌所得的職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的之約的中保,這約原是憑更美之應許立的。」(來八6)

  「為此他作了新約的中保,既然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便叫蒙召之人得所應許永遠的產業。」(來九15)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約壹二1)

  基督的十字架,不單是猶太人神蹟與希利尼人智慧的中心,十字架更是上帝與人之間的中保(中心),由於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上帝的榮耀(羅三25)。因此,人無法自己回到上帝面前,當罪人與上帝相遇時,只有死亡。因此神才會差基督耶穌降世,並在十字架上為人受死贖罪,完成了律法對罪的要求。所以基督所扮演的角色,便是在人與神之間中保的角色;藉著這位中保,人得以與上帝和好,回復人原來在神前的地位。基督一面拉著上帝的手,一面拉著人的手,祂是介於人、神之間的中保;祂代替人向上帝求贖,上帝也藉基督在十架上所獻之祭而賜下救恩。基督正是天下之大本,也為天下之達道,藉著中保基督,天地位焉,萬物(人)育(得生)焉。

(六) 「中庸神學」(「十字架神學」)的止於至善(擇善固執)

  中庸哲學的止於至善,按孫致和教授的見解是,至善即中庸;止於至善,即止於中庸範圍之內的正確位置。到達了至善,便要叫停,便要中止,不可再逾越。因一越出中庸的範圍,便不再是至善,而成為反乎中庸的不善了。他的見解十分正確;這也正是「十架神學」的重點。人的一生一世,回到了十架下面的位置,便不能再稍離;人一離開十架,便離開了恩典,而再度失落在罪中了。所以才要擇善(十架)而固執。

  止於至善,以及擇善固執,並非僅是消極地接受了十架的恩典,便靜止了;人得救以後,便要等著上天堂。擇善(十架)固執,是要背負十架跟從主(太十六24),接受主的大使命去傳揚福音,拯救靈魂(太二十八19-20);一生一世都要走十架的道路,潘霍華甚至詮釋說:「基督對你的呼召,是要你去死」,這才是止於至善、與擇善固執的「中庸神學」,也就是「十架神學」。

七、 結語

一般人對於「中庸」的觀點,多半都以為,「中庸之道」就是調和兩個極端的中間路線或中間哲學;甚至可以稱之為「鄉愿哲學」;為一種是非不分的和稀泥的看法;這實在是大錯而特錯;其實「中庸哲學」的真正義涵是十分精準的;所謂「不偏之謂中」(中庸前言,程頤語),「中立而不倚,強哉矯」(中庸十引孔子語),「中者天下之大極也,日月之所至而缺也,長短之隆不得過中,天地之制也。」(春秋繁露卷十六循天之道第七十七),「中者天下之大本也。天地之間,亭亭當當,直上直下之正理,出則不是。」(二程遺書卷十一明道語),都顯示無中庸即無真理,無中庸即無存在。人世間的一切是非之辨,善惡之分,皆以中庸為原則與基礎。所以中庸是極其精確的道理。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達道也。致中和(基督促成神、人之間的和好)天地位焉。萬物育焉(賜下生命)。」這是「中庸神學」的理想,也就是「十架神學」的理想。聖經中的「十架神學」,論到罪與救贖,信心與稱義.也都是最為重要的基本要道,絕對沒有任何可以假借的中間路線。明白了「十架神學」便能明白「中庸神學」,瞭解了「中庸神學」,才能洞澈「十架神學」。

本文之主要引證輿論述;是根據陳立夫的<四書道貫>與孫致和的<中庸哲學>,這兩位先生均為近代之儒學大家。其中陳立夫將論、孟、學、庸一以貫之;認為「中庸」一書,闡明誠與中的全體大用,為孔子之最大發明,亦為孔教之中心。陳氏以其治工程學之背景,喻「大學」似建築房屋之藍圖及施工之程序。「中庸」比作建築房屋之基礎工程與奠基說明,並以「論語」與「孟子」為建構房屋之優良材料。合四書以建築房屋;更以建屋喻樹人;用四書之素材建築起偉大華美之宮殿——聖人;亦可建成高大舒服合適之房屋——君子。陳氏之立意,盼以四書之素材,使人人均可修建為君子乃至聖人。他對儒家之道的哲學推崇備至;甚至踰越了道德哲學的範疇;擴及於宗教的層次。稍嫌偏離基本學術立場;其用心雖善.但反而違背了「中庸」之原義。不若孫致和之論述,立論嚴謹,固守哲學的基本立場;不偏不倚,忠於哲學的分際。其論述雖如天馬行空;但能收放自如;放之則彌六合,卷之則退藏於密。堅守其書生本色,令人欽服。

孫氏所分析的,僅限於哲學領域之現象的宇宙,如今「中庸神學」藉著基督的十字架已突破了這第二、三層次的宇宙,而進入了第一層次的宇宙本體。由相對的真理,進入了絕對的真理。「中庸哲學」也由知識的範疇,提昇到宗教的境界,而成為「中庸神學」。達成了歷代以來先儒所夢想的最高境界;使天人之間呈現出一種真正的圓融與和諧。

  孔子可說是一位最謙虛的知識份子,忠於他自己的學術思想,不矯情、不妄言;自承「未知生,焉知死」;「知之為知之,不知為不知,是知也。」其誠懇的治學態度應為天下法。他也是一位熱心追求真理的慕道者:他「朝聞道,夕死可矣」(論語里仁4-8)的慨嘆,與五百年後在耶路撒冷的那位秉性虔誠公義,時刻企盼以色列安慰者到來的西面(路二25-35),相隔五百載,卻能遙相呼應。

孔子雖在有生之年,未能聞道;但今之儒者,卻有機會接受基督十架的救恩,不必再與孔子發出相同的浩嘆。而「中庸(十架)神學」便應是新儒者們接受福音的橋樑。

  近代大儒錢穆先生在逝世之前,對他的弟子們諄諄講授儒家「天人合一」的道理與中西文化的交接。剛獲得2006年美國有「人文社會科學諾貝爾獎」之譽的「克魯格人文與社會科學終身成就獎」(John W.Kluge Prize)的歷史學家余英時先生,在其獲獎感言中也表示:儒家之「道」,應可與基督教的「道」相溝通,中西文化應互通而不悖。都顯示出儒家思想的土壤應是撒種的好土(太十三8),可以孕育基督教福音的種籽,而結實百倍。

保羅的「十架神學」,是用聖經語言來詮釋基督十字架的救恩。「中庸神學」則是以中國儒學的思維,來探索並瞭解道與天、人之間的真理,並導引儒家的思想,使其最終落實在基督的十字架上。

「十架神學」就是「中庸神學」,「中庸神學」也就是「十架神學」,並且也是稱義與成聖的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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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球華人宣教學期刊》第十六期,2009年四月。

(原刊連載於《愛聲報》2007年3月、4月及5月號,蒙作者准予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