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宣教策略始自神學基礎
a. 宣教的內容(message)──神的福音
羅馬書的主題是「福音」;既稱為「神的福音」(一:1),指出根源所在,又稱為「祂兒子福音」(一:9),說明成全辦法。其本質是「神的大能要救……」,對象是「一切相信的」(一:16),其應驗在人的信及神的稱義(一:17),其次序是「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一:16)。
全書亦可按此分段:世人均需要福音(一至八章);猶太人及外邦人先後與福音的關係(九至十一章);領受福音的人在生活上(十二章)、對國家(十三章)及對信仰相同者(十四至十五章)應有的表現。
b. 宣教的信差(messenger)──使徒保羅等人
保羅的身分是「奉召為使徒」,其職位是「特派傳神的福音」(一:1),並非出於私意或個人──「我們從祂受了恩惠並使徒的職分」,且職位範圍是「在萬國之中叫人為他的名信服真道」(一:5),也包括羅馬的信徒(一:6-7)。
他自知奉召作「外邦人的使徒」(十一:13),也迫切渴望同胞「以色列人得救」(九:1-3、十:1)。
(二) 宣教的方法(methodology)──福音的效用與外展
保羅個人悔改得救的經歷,顯出神恩惠福音的大能,這在他的書信中屢次提及(弗三:1-13;林前十五:9-11;提前一:12-17)。在羅馬書中,他指出世人都犯了罪,卻能靠神的恩(五:1-2,21),藉人的信而稱義得救(三:21-31),不拘猶太人或外邦人。在羅馬書中,保羅多次指出福音的效用是普世性的(三:21-31),卻又始自猶太人而向外展,故此他屢次強調宣教方法是「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一:16、二:9-11)。
(三)宣教士的個人計劃
在寫羅馬書時,保羅仍未曾到訪羅馬教會,羅馬城既是當時羅馬帝國的首都,亦可成為福音西傳的基地,且有策略性的地位。保羅雖然多次「定意」及「計劃」到訪羅馬,卻未能如願(一:8-13)。故此,他寫羅馬書,預告他的行程計劃,用羅馬書知會信徒在他到訪前常代禱(一:8-10),待辦完當前急務後,便到訪羅馬教會去堅固當地信徒(一:11-13),然後被差,西移到西班牙外展福音事工。(十五:23,28)
(四)兩個個人宣教原則及宣教行動
保羅個人的宣教原則,在羅馬書中說明次序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使徒行傳中也具體地見諸保羅這樣行動(徒九:20-22),在其第一次巡迴佈道旅程(徒十三:5,14,42、十四:1、十五:21),保羅雖然遭猶太人抗拒、毀謗、逼迫(徒十三:44-
50),甚至猶太人用石頭打他至將死(徒十四:19),他也向猶太人宣告他將轉往外邦人中傳福音(徒十三:46-49),但卻於第二次巡迴佈道旅程中,又回到猶太人的會堂傳道(徒十七:1,10,13、十八:4-5,19)。在第三次巡迴佈道旅程中(徒十八:26、十九:8,17),仍不斷地「先向猶太人、後向外邦人」傳福音。此種一貫宣教原則的神學根據及個人心願,在羅馬書九至十三章有詳盡的交代。
保羅另一個個人宣教原則,是「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羅十五:20),這是他的個人心願及立志,「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這就說明他在主後五十七年,寫羅馬書的時候,他認為「如今在這裡(哥林多)再沒有可傳的地方」(羅十五:23),便計劃路經羅馬再轉往西班牙去傳福音的原
因。
(五)宣教策略包括尋求神的旨意及具體計劃,二者並行
綜觀上述四點,可見保羅作為外邦使徒,既以神的旨意為首,卻又不見得沒有宣教策略及不採取具體行動。他「奉召為使徒,特派傳神的福音」,是出於神的旨意,卻又努力採取傳福音的行動。他奉召作外邦人的使徒(十一:3),卻因愛同胞而努力向抗拒福音的猶太人傳福音。他「被聖靈感動」,並帶著欠債的心情向多國多民傳福音(一:14-15、九:1、十五:17-21),但對同胞的「感情」卻又深切動人(九至十一章),冒死忠心的向同胞佈道。(十五:31)
保羅屢次定意及個人計劃往訪羅馬信徒(羅一:11-13、十五:22-24),但卻明知神容讓他被攔阻、受阻隔,但他仍「常常懇求,或者照神的旨意,終能得平坦的道路往你們那裡去」(羅一:10),盼望能到訪羅馬信徒。
在往訪羅馬前,保羅忙於收集馬其頓和亞該亞外邦信徒的捐獻,帶往耶路撒冷供給聖徒中的窮人(羅十五:25-28),但他又請求羅馬信徒為此事「一同竭力祈求神」。(羅十五:30-31)
Division between Jews & Gentile:
Romans as a missiological docu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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