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章 01

人类学与宣教

连达杰牧师
─香港浸信会联会差传中心主任


|回主题文章选单|

引言

2003年九月,笔者排除万难,在中文大学人类学系以兼读方式修读了一个有关“人类学”的硕士课程(M.A. in Anthropology)。每当有牧者同工或肢体知道后,他们都显得有点错愕,不晓得如何去理解这事。对笔者来说,这确是一条崭新的道路,它带来了不少的冲击和挑战。然则,人类学与笔者原有的宣教训练背景真是毫无关系的吗?那又不然!其实彼此是息息相关的。本文就尝试去解答这个问题。

 

从两个例证说起

首先,让我们看看一份知名的福音派宣教期刊《宣教学:国际评论》(Missiology : An International Review)。它的创办年是1973年,它是“平地一声雷”而创立的吗?不是的;因它其实是沿自另一份期刊《实践人类学》(Practical Anthropology)而来的。有十九年之久(1953 – 1972),一些圣经翻译学者如:E.A. Nida, W.A. Smalley, J.A. Loewen及W.D. Reyburn等人,纷纷透过《实践人类学》这份刊物,鼓励教会去认识到,人类学研究所带来的亮光,确是对基督教宣教有所帮助的。事实上,他们也具体地分享了人类学这学科中的语言研究,可怎样去帮助圣经的翻译工作。[1]对他们来说,《宣教学:国际评论》是承继《实践人类学》而再上路的。

 

其次,让我们看看影响普世教会深远的美国福乐神学院“世界宣教学院”(School of World Mission)。打从1965年创立以来,在教务人员名单上,就曾有很多位教授都是人类学出身,或是对人类学有深入研究的。例如:Alan Tippetts, Charles Kraft, Paul Hiebert, Sherwood Lingenfelter及Dan Shaw等学者就是了。这样看来,强于宣教训练与强于人类学装备并非毫无关系吧!

 

笔者述说以上这两个例证,不外想指出一个要点:人类学与基督教宣教学确是紧扣在一起的;人类学对宣教学、宣教事工、宣教工场及宣教士本人等,都会带来相当大的贡献和帮助!

 

人类学是什么

既说人类学是那么重要,那究竟它是怎么样的一门学问呢?要了解其意涵,可先从英文名称 “Anthropology”入手。它本由两个希腊文字组成,其一是 “anthropos”(意思是“人”或“人类”),其二则是“logos”(意思是“研究”)。推而论之,“人类学”原来的意思就是研究人的一门学问。然则,其他有些学科不也是研究人的么?例如:社会学、生物学、心理学、哲学或历史学等。人类学与它们的分别何在呢?要明白彼此间的分别,可从以下人类学的三大特色来观察之:[2]

 

其一,人类学是从一个“整全的角度”(holistic view)去认识人;它并不像其他学科仅从某个观点去掌握人的本质。人类学是整全地透过不同角度去看人类群体的文化生活状况。随手检起一本关于“文化人类学”的导论书,就会发现它总是从政治、社会、民族、宗教、经济及家庭等角度去诠释人的种种行为,并其背后的思想、信念和系统。还有,对于“人”的意涵,人类学的观点可以并非专指某个民族群体,而是泛指古往今来(时间上)及普天之下(空间上)的“人类”;它要寻找人的共同点,“整全性”的意义也在此显明了。

 

其二,因着以上的理解,人类学的进路也必然是“比较性”的(comparative approach)。它先去面对全球群体的不同文化,经过观察、比较、比对后,然后才引伸出一些判语、准则和观点。换言之,其论点是采用“跨文化的角度”(cross-cultural perspective)。因此,真正认识人类学的人,其“文化观”是较宽大和多角度的;虽常有机会发现别的文化与自己所属的有所差异,却仍努力持守“尊重别民族文化”的态度;这也就是一种“文化相对主义”(cultural relativism)的取向了。

 

其三,人类学者十分重视实地考察的工作,他们不会满意自己只局限在实验室或图书馆去研究人的文化及经验。一般来说,他们可以花上几个月、一年半载,甚或更长的时间生活在某些群体中,为的是去寻找第一手的经验与体会,好正确地掌握别个民族的文化内涵和意义。简言之,“田野研究”(fieldwork)是人类学知识发展的重要基础。

 

至于作为一门正式学问,从历史的角度看,人类学大概源自十九世纪下半叶并二十世纪初期,一些英美学者如:Edward Tyler(1832–1917),Lewis Henry Morgan(1818–81),Bronislaw Malinowski(1884–1942),A.R. Radcliffe-Brown(1881–1955)及Franz Boas(1858–1942)等人,他们对非西方社会、没有文字及科技上不大发达的民族群体进行研究—或是重视其整全的文化层面,或是专注其社会结构方面;或是以单一群体作为研究对象,或是以多群体比较方式去进行等。他们累积下来的观点、方法、经验与知识,就逐渐奠定了现代人类学发展的基础。其后,随着二十世纪的演进,加上以下这些大师的创新和整合,如:Alfred Kroeber(1876 – 1960),Ruth Benedict(1887–1948) ,Edward Sapir(1884–1939) ,Margaret Mead(1901–78) ,Raymond Firth(1901–2002) ,Edward Evans-Pritchard(1902–73) ,Leslie White(1900–75) ,Marvin Harris(1927–2001) ,Claude Levi-Strauss(1908–   ) ,Mary Douglas(1921–2007)及Clifford Geertz(1926–2006)等人,这门学问也不断的深化和开拓。大体而言,人类学研究可包括以下四大范畴:

1.       体质人类学(Physical Anthropology)

从生物有机体的角度来研究人类,透过出土的化石遗迹,研究人类的起源及其演化至今的过程,并探讨人的“体质特征”究竟是如何形成及为何会如此。体质人类学者有别于比较生物学者,主要在于前者是较多注意文化及环境方面对人所产生的影响。

2.       文化人类学(Cultural Anthropology)[3]

研究当代某些群体的文化、思想、行为,并整理成一个完整的报告称作“民族志”(ethnography);或广泛地透过比较方式,研究一般人类社会文化方面的概况、特色及模式等,可称作“民族学”(ethnology)。

3.       语言人类学(Linguistic Anthropology)

探讨人类过去及现在的说话及语言系统。它分别从“历史角度”研究语言的起源,从“结构角度”看发音、文法及语意等,及从“社会处境角度”认识语言与社会文化的关系。

4.       考古学(Archaeology)

基于出土的古迹文物及人工制品,研究没有文字记载时代的“物质文化”,从而推论、甚至重组史前人类社会的文化形态及生活习惯。

 

以上划分的四大范畴、四大分支(subfields),可算是一个传统的共识,但当今这门学问还逐渐孕育出一个新的方向,衍生着一个新的研究范畴,就是“应用人类学”(Applied Anthropology)——把人类学所得的亮光与知识,应用在全球各地不同的文化或次文化群体中,加以研究,以求解决当代一些社会及文化的问题。举例说,研究芝加哥城市中的“街头帮派”(street gangs),探讨洛杉矶多元民族的学校教育系统,或“麦当奴快餐文化”在世界不同城市中的彰显形态等就属这一类了。

 

我们必须留意的,上述各大范畴相互间仍有紧密的结连,并非界线分明,毫无关系。还有,无论划分为四大范畴或五大范畴,我们都可注意到,人类学这门学科,其实是希望从“生物角度”(biological perspective,如体质人类学)及“文化角度”(cultural perspective,如文化人类学、语言人类学、考古学及应用人类学)这两大层面去理解人类的起源、本质、演化及其过去的和当今的社会文化形态等等。并且,不论古今、何种形式及那个地域,大凡在地球上曾出现过的人群,都可成为人类学者研究的对象。由此可见,人类学研究所涉及的范围是最广阔的,也是最跨越时空的!

 

人类学对宣教的贡献

过去,人类学者像基督教宣教士一样,往普天下去,进入不同的文化群体中。所不同者,乃是他/她要作文化研究,而不是去传扬基督的信仰。然而,他们的研究结果实对基督教宣教大有帮助。先前我们简略解说“何谓人类学”时,相信大家已稍为感受到它的好处。现在我们尝试对这方面作进一步的分析。

 

我们可以说,“人类学”是十分有用的“观念工具”(conceptual tools),它帮助从事宣教的人得以认识其他群体的文化。宣教士离乡别井,进入全球各地不同的民族中,他们首先发现的,除了是自己在地域上身处异乡外,更重要的,是他们在新处境中要与差异甚大的文化相遇。怎样去了解这个民族群体及其文化,以便去服事他们并分享基督的爱,就成了一个逼切的课题。由于人类学的研究焦点本来就是“人的文化”,它就正好提供了适切的内容与方法,帮助宣教士展开这个认识别文化的历程。

 

如众周知,每一个民族文化自有其世界观、价值观、生活方式及行为准则等,生活在其中的人,自幼便在成长的过程中透过学习而晓得。惟作为成人的宣教士并非以这种“从小就接受薰陶”的方式去认识及吸收该文化。尤有甚者,叫问题更趋于复杂的,就是他/她本身还带有另一套的文化去进入别的文化中。这样,他/她该怎样才可以有效地、成功地和客观地认识并欣赏别的文化呢?(见图①) 人类学在这里就发挥了它的作用!

由于人类学的学问内容是建基于对众多民族、文化所得资料进行研究而产生的,并透过深入探索及比较异同等途径,才引伸出(to generalize)其理论和观点。可见,人类学本身一开始就采用“跨文化的进路”(cross-cultural approach),其视野则是“跨文化处境”(cross-cultural settings)。因此,宣教士若有了人类学的训练,一方面可以有一套适切的观念、工具和方法,帮助自己更有效地掌握及明白身处的新文化的内涵,另方面他/她则学懂了带着“跨文化观点”(cross-cultural perspective)去看工场上的种种问题,不会局限于自己原有的文化观点(mono-cultural perspective)。这样,宣教士就可避免因有太强的“文化排他性”(即所谓“我族中心主义”[ethnocentrism])而损害了自己与当地人的关系和福音工作的建立。(见图②)

以上所说的都是从大处着眼,叫我们认识人类学在基督教宣教上的价值和益处。具体来说,我们看见它可以:①帮助圣经的翻译事工;②启发圣经学者对圣经的文化处境有新的认识;[4]③提供“世界观”(worldview)及“形式与意义”(form and meaning)的概念,使宣教士传递真理话语时更能适切当地的民情和需要;④协助宣教士运用“参与观察法”(participant observation)及“局内与局外人观点法”(emic and etic approach)来深入了解一个群体的生活与行为等等……[5]

 

结语

我们都晓得,按着圣经一贯的主题,神要差遣祂的子民(教会)由近而远(徒一:8)“往普天下去”(可十六:15)传扬救恩的信息,这是从地理地域的角度而说的。但若从社会文化的角度去看,其实我们要做的,是要在世界中向“万民”述说引领人作基督门徒的福音(太廿八:19);所蕴含的意思,就是我们需要按着不同文化处境实况去向不同的群体作见证,不要在内容形式上千篇一律,或是强把自己惯常的一套加诸别人。保罗正是这方面的典范,向什么样的人,他就作什么样的人,为的是要与人同得福音的好处(参见林前九:19-23)。看来,作为传播基督信仰的宣教士必须留意这一点!

 

人类学这学科,是一门关心人类文化及生活方式的学科。它虽然不是一服“万灵丹”,叫我们可解决一切宣教工场上所遇见的文化困难和问题,但它确是十分有用的工具,帮助教会成功地在不同文化群体中推进福音的工作。人类学对世界上“万民万族”所作的研究,并其所提供的资料和亮光,都可大大提升教会宣教的能力及加强教会对世界的认识。而当教会不断的吸收人类学的资源,加上结合真理知识,并神学及经验上的反省,就可发展为“应用人类学”的其中一支派,可称为“宣教人类学”(Missiological Anthropology)。[6]教会有了这样美好的“属灵武器”,能够“知己知彼”,相信就易于“百战百胜”了!(见图③)

笔者深深的相信,华人教会若想在廿一世纪接触更多民族群体,大力发展宣教事工,并且带来果效,她不能回避普世各地不同群体的文化问题和对应之道。人类学似乎提供了一条“通道”,凡关心宣教者看来必须倍加注意!

 


[1]      Norman E. Allison, “The Contribution of Cultural Anthropology to Missiology”, in Edward Rommen and Gary Corwin eds., Missiology and the Social Sciences (Evangelical Missiological Society Series Number 4), Pasadena, CA : William Carey Library, 1996, P.31.

[2]      参考Robert H. Lavenda and Emily A. Schultz, Core Concepts in Cultural Anthropology (Second Edition), Boston : McGraw-Hill Companies, Inc. 2003, pp.2-3.

[3]      美国的学问传统多使用“文化人类学”这名称,但英法的学问传统则多称作“社会人类学”(social anthropology)或““社会文化人类学”(social and cultural anthropology)。两大传统的研究重点虽各有不同,但整体上仍属同一范畴(参阅王铭铭,《人类学是什么》,台北:扬智文化,2003,页13-14, 20-21)。另外,由于“文化人类学”的研究焦点在于文化,而“人类学”整体上最大的贡献也在于文化层面,所以,作为分支之一的“文化人类学”,很多时候也普遍被称为“人类学”(见Norman E. Allison, “The Contribution of Cultural Anthropology to Missiology”, P.31)。

[4]     关于圣经与文化人类学的研究,以下三本书籍可作参考:Jacob A. Loewen, The Bible in Cross-Cultural Perspective, Pasadena, CA : William Carey Library, 2000; Thomas W. Overholt, Cultural Anthropology and the Old Testament, Minneapolis, MN : Fortress Press, 1996; Bruce J. Malina, The New Testament World : Insights from Cultural Anthropology (Third Edition, Revised and Expanded), Louisville, Kentucky : Westminster John Knox Press, 2001.

[5]      若想深入了解文化人类学对宣教的贡献,除了上述注1提及Norman E. Allison之文章外,另可参考Charles H. Kraft, Anthropology for Christian Witness, Maryknoll, New York : Orbis Books, 1996, Chapter 1 “Why Anthropology for Cross-Cultural Witnesses?”, Stephen A. Grunlan and Marvin K. Mayers, Cultural Anthropology – A Christian Perspective (Second Edition), Grand Rapids, Michigan : Zondervan Publishing House, 1988, Chapter 1 “Anthropology and Missions”.

[6]      Louis J. Luzbetak, The Church and Cultures : New Perspectives in Missioological Anthropology, Maryknoll, New York : Orbis Books, 1988, pp.12-63.


《环球华人宣教学期刊》第十二期,2008年四月。
(原文刊于《香港浸信会神学院院讯》,2004年10月号,页7-9。蒙允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