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章 02

“中庸神学”VS.“十架神学”

殷颖牧师
─前道声出版社社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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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前读过陈立夫先生的<四书道贯>,今再浏览两岸几位当代新儒学家关于“中庸哲学”的论述、释义与观点,基本上大致相同,并没有特殊的新见解。在近代儒学家中,仍以孙致和教授的<中庸哲学>,阐释得最为中肯、正确与新颖。其解析与推论均令人折服。他的<中庸哲学>分析,由古典到现代,从哲学、心理学到科学,由理论到实际,其论述甚至扩及老、庄与宋、明诸理学家,其治学之渊博,使人印象深刻。在近代儒学家中,无人能出其右。

本文之讨论,便以孙致和教授的<中庸哲学>,与陈立夫先生的<四书道贯>为主要参考依据。

一、 “本色神学”(Indigenous Theology)之再思

本文的讨论,无可避免地再度涉及所谓的“本色神学”问题。“本色神学”是要将基督教的信仰纳入中土,以避免它成为洋教或外来宗教。按宗教在中土本色化最成功的例子是佛教。佛教原本为印度传入中土的外来宗教,但却成功的转型植入本土而完全本色化;它不单深入民间,更深植中国文化与中国文学中。<西游记>是中国文学作品四大名著之一,佛教的影响能渗入中国民族的血液中,这部小说厥功甚伟;是外来宗教本色化的最佳范例。基督教如欲复制此项经验,并在中土落地生根,尚待相当的努力,须以漫长的岁月去经营才能体现,非朝夕之功可致。

有些基督徒读了中国的历史典籍,会赫然发现先哲的思想中,有许多都吻合基督教的部份道理,便欣喜若狂,肯定这些作者为“先知”,视其言论如圣经。这种思想是十分危险的。因为圣经是上帝直接的启示,整本圣经对救恩的启示,有其一贯性,与完整性,不可附加或减缩。世上许多哲人,包括中国的思想家在内,其言论均有许多暗合圣经之处,但均为间接的启示。因为人为万物之灵,本有上帝的形象,虽因犯罪而失去了神的形象,但仍留有不少神赋予人的特质。在一切造物中,人是唯一有宗教需要的动物,这些特质都会显出一些对神的追求与向往,表现于其思想言论中,成为间接的启示。我们如能将这些间接启示之对神(天)的向往,善加导引,对本色神学的宣教当有极大的助益。但若硬生生地强拉进来与圣经分庭抗礼,其结果便适得其反了。

笔者在研读<中庸哲学>时,便发现<中庸>中的许多思想理论,均与圣经部份吻合。这些言论思想都可作为圣经真理的“前锋”,也可以说是圣经真理的“预工”。先哲们的思想是企图要寻找真理,但限于人的能力与智慧,虽竭力提升,但却有其一定的限制。故这些哲人的思想只能停滞在一定的探索极限中,无法超越。但他们都能诚实地说“不知”。(曰:“未知生,焉知死”──论语先进11-12)因为孔子的时代“时候尚未满足”(加四4),基督尚未降世。今人却能拥有神的救恩,再重温先哲的探索,便可以印证这些间接的启示,应为可喜的文化资产。如能以之将基督教完全融入中土,并用为引导知识份子的归主,自有其贡献。将这些先哲们的思想,儒家的观念,借来纳入圣经神学中,因势利导,让本色(儒家)意识在宣道中发挥草根性的作用,或可扮演“本色神学”成功的角色。这便是我要将“中庸神学”提出来讨论的动机。

二、 中庸哲学的本体论

  孙致和认为中庸哲学之本体为不可知,因本体为绝对,而绝对是浑混不分,不可想像的。“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老子十一,二十五)。故“绝对”为不可知。中国之所谓天道、自然、太极、无极等,西方之所谓本质,第一因、无限等,皆指绝对与宇宙之本体,但皆为超出人类理解力以上的东西,人的理解能力有限,永不可知。

不可知之本体的宇宙,可以叫第一层宇宙,即所谓的绝对。在不可知的第一层宇宙之下,有“现象的宇宙”,可以叫第二层或第三层的宇宙。第二层宇宙以下的世界,人才可能约略探索以求知。但在现象宇宙中的时间,便不可全知;因时间无限久,但亦可递分为无限暂。过去为无穷,未来亦为无穷;久为无穷,暂亦为无穷。而无穷便不可知。故时间不可全知,人只能在无限久与无限暂中,在有限久与有限暂的若干现象里,探知一、二。同样,空间为无限大,但其中有些构成的分子又无限小,而小大均为无限;即所谓“至大无垠,至小无内”。而小大又均不可知。人只能在无限大与无限小之间,窥知有限大与有限小的些许事物。

在无限的宇宙中,人只能在“现象宇宙”(第二层以下的宇宙)里,对绝对的宇宙作相对的认知;亦即对宇宙现象作局部的认识。人类只能在相对事物上有“中庸的认识”(即无过不及,不偏不倚的认识),以避免“错误的执-思想”。(“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庸三十。“天地万物之理,无独必有对。皆自然而然,非有安排也”-近思录卷-程明道语。)在比较真理的无限宇宙之相对认识中,“中庸的认识”即“对于相对的事物之无过不及的,不偏不倚的中庸观”。

总结来说,<中庸哲学>对宇宙的看法,是认为以人类有限的智慧与知识,无法体认绝对的宇宙;人只能在现存的“现象宇宙”中,对世间事物采取相对且有限的,不偏左右的中庸观点。如此才不致在人生中,误入歧途,才可步上人生的康庄大道。

孙致和教授在其<中庸哲学>的结语中表示,宇宙本体为宗教境界,非知识的范畴,故哲学层面无法讨论,已隐然指出:宇宙的本体为造物之主宰。

三、 中庸哲学的天人观

儒家的中庸思想,是要以人道承袭天道,将人性与天道建立起贯通一致的思考方式;亦即所谓“天人合一”的思想模式。

“中庸”的开宗明义篇,便直陈:“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及“思知人,不可以不知天。”(中庸二十)但儒家的中庸哲学,对天却只有模糊的概念。对宇宙的本体为不可知。“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中庸二十六)这正是儒家对天道的向往、憧憬与赞叹。

人既为天地间万物之灵,又明乎天之道的大公无私,生生不息,是由博厚、高明、悠久而成其大,则人之德性自应与之配合;故曰:“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如此者,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中庸二十六) “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上律天时,下袭水土。辟如天地之无不持载,无不覆帱。辟如四时之错行,如日月之代明。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小德川流;大德敦化。此天地之所以为大也。”(中庸三十)

因天地之“无不持载,无不覆帱”是谓大而且公,故能“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大而后能容物,久而后能成物,故此可大可久之道,应为人类共同追求以达共生共有共荣之目的。

儒家以为天之所以行健,无时或息,必有其伟大无尽的动力,乃将动能名之曰“诚”;故曰:“诚者天之道也”(中庸二十)。人亦应秉此动能而奋斗,效法天地,择善固执,自强不息,自勉为圣。故曰:“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中庸二十)

根据儒家的观察,天地四时,节令分明,天体运作有序,必有其道理:“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一)人类若能配合天地之运作,亦能明中和之道,与共生共有之大用:“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庸一)人效法天地的运行,庶可达到和平共处。

儒家对天的认知,不仅为物质的存在,更视为一种不可知的,无形的力量,能支配人的环境与命运;故云:“莫之为而为者,天也。”“天不言,以行与事示之而已矣。”(孟子万章上)

孟子举例说,尧将天下让与舜,其实并不是尧的推让所致,而是为“天与人”。舜曾协助尧治天下二十八载,都为天意。由天下之诸侯朝觐,求审讼狱者,以及众多歌功颂德的人,都自动弃尧之子而就舜,这种民心即为天意。孟子也说:“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将“天”视为一种支配万有的不可思议的力量,就是儒家对天的看法。人要顺天而行,以德配天,便可“参天地之化育”,“与天地参”。孔子虽对宗教所言甚少,但还是表达了他对天的敬畏,戒慎恐惧地表示:“获罪于天,无所祷也”。(论语八佾3-13)

四、 中庸哲学的核心价值──诚

儒家一贯的修养心法,新儒家有所谓的“圣人功夫”,以及中庸哲学的精髓:都只有一个“诚”字。“诚”是儒家修养中最基本,也是唯一的功夫。儒家甚至将“诚”字投射于“天”;认为天地运作之动力,也是一个“诚”字。“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论语里仁4-15)而这个“一”就是“诚”。在儒家的修身功夫中,以言修身之道,在于好学以达于智,力行以达于仁,知耻以达于勇。此三者又以仁最为重要,故曰智所以知仁,勇所以行仁。而这三达德则均源于诚。“好学近乎知,力行近乎仁,知耻近乎勇。知斯三者,则知所以修身。知仁勇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中庸二十)

“诚者天之道也”(中庸二十),中庸哲学的核心为诚,但儒家却将这一个诚字还诸天地,以诚为天道;人再去效法此天道,而自强不息,自勉为圣。故曰“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中庸二十)。

儒家八目中的治学方法,首由格致,再经知止而达于明。而明则有赖天赋之知能──性;即“自诚明,谓之性”(中庸二十一)。以天赋之智能为基础,再加以努力,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才能得到真知灼见。如欲在百尺竿头,再进一步,便要达到“自明诚,谓之教”(中庸二十一);即谓“以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至于用力之久,而一旦豁然贯通焉,则众物之表里精粗无不到,而吾心之全体大用无不明矣。”(朱子语)所谓“以求至乎其极”,即谓尽性。尽性必由于至诚。(惟天下至诚能尽其性),至诚之后能“一旦豁然贯通”,就是明。就是真知。诚与明交相影响,便会到达“诚则明矣,明则诚矣。”(中庸二十一)之诚明的最高境界。

儒家企图要以“诚”字诀将天地万物都加以解释,所谓“惟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参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二十二)儒家抛出了一个“诚”字,要与天地并列为三。但中庸哲学却无法真正解释宇宙第一层次的本体。但“诚”字仍为儒家修为的心法。按陈立夫的说法,诚为动能,为生命的原动力,甚至将“诚”解释为宇宙的最高主宰──神,将儒家的“诚”无限上纲,使其与基督教的神相等,这是不妥的。因宇宙本体的第一层次为宗教,而哲学则为知识。以人之有限的知识,是无法也无力去理解宇宙之第一因的。孙致和的保守说法,才是哲学家的本色。

以下陈立夫释“诚”与“神”同义:

(一) “诚者,天之道也”(God in Heaven, God is Way)

“诚之者人之道也”此言人应法天,人能体天行道。谓上帝抽象言之为“诚”,自其形象人格化言之,则为上帝。

(二)“诚者物之终始”此言物之生命过程,由凝聚成形,以至解体物化,均由诚支配(God is Life)。凡一事一物,由存在以至不存在,均称之曰生命之过程。物之生灭,人之生死,事之始终,国家民族之存亡,皆可以此称之。其过程分为七个阶段“其次致曲,曲能有诚,诚则形,形则着,着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中庸二十三)

  立夫先生解释谓:动能在平衡状态所表现者为物质,动能在自己伸缩状态所表现者为精神;精神与物质二者,则为构成生命之要素。二者之消长,视时空之配合而定。上下四方为三进向空间。时间为四进向空间。我国古人已先爱因斯坦(Einstein)而言之。故曰物质与精神为生命之体,以中和为归。时间与空间为生命之用,以中正为归。体用兼赅而遂其生,使之可大可久,则以中庸为归,此为生命之原理。关于这些看法,应为立夫先生过度的解释。

(三) 诚为信仰(God is Faith)

“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中庸二十)“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中庸二十)“孟子曰,君子不亮(诚),恶乎执!”(孟子告子下)

(四) 诚为智慧(God is Wisdom)故“诚则明”(God is Light)故至诚之道可以前知,故至诚如神(God is Spirit)。

(五) 诚为仁爱(God is Love)成己而且成物,仁而且智。故曰民胞物与无所爱,无所不护也。

(六) 爱为力量(God is Strength)故能动而不息,勇毅而无畏,无坚不摧。及所谓“精诚所至,金石为开”。“故至诚无息,不息则久”(中庸二十六)。“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孟子离娄上)

(七) 诚能见其真(God is Truth)俗云“真诚”,言其真实无欺也。故诚为真理之所自出,真情之所自发,与人相处不可缺之正义,与互信之所自生也。“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大学第六章)

(八) 诚能成其大(God is Great)故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唯天下之至诚,为能经纶天下之大经,立天下之大本,知天地之化育;夫焉有所倚,肫肫其仁,渊渊其渊,浩浩其天,茍不因聪明圣知达天德者,其孰能知之。”(中庸三十二)

(九) 诚能尽其性(God is Almighty)诚能尽天下之性,以参天地之化育,而无所不能。“为天下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二十二)

(十) 诚能通其化(God is Power)所谓“大德敦化”,“君子所过者化”,“大而化之之谓圣”。均指诚所生力量之大,有不可想像者,故能不见而章,不能而变,无为而成。(中庸二十六)

陈立夫先生在论诚的结语中说:“考之基督教之圣经,几无处不觅得关于上帝之相等说明。所以吾今而后,乃知孔子之教与基督之教,同为阐明人生真谛,为求人类之共生存而立言。真理固无中西之分,体天以行道设教者,此心同,此理亦同也。所不同者,以时间而言,孔子早基督降生五百五十年。以空间而言,又因两地习俗与知识程度之有异,故前者以教育方式阐明真理,后者以宗教方式传授真理,先圣后圣其揆一也。

盖宗教者,道之所修,德之所明,教之所宗,亦即教育之基础,同以修道之目的,亦固无中西之分。故曰“修道之谓教”。

陈立夫先生将“诚”比拟为“神”,已为不当之解释;若将“诚”视作神属性的一种,应该可以接受;但若将“诚”提升至神尊的位阶,便失当了。陈立夫先生虽对基督教稍有了解,但关于诚的十点论述,却引喻失义。儒家为道德伦理与政治哲学的学术知识范畴,并非宗教。孔子作为一个知识份子是很诚实的,他说:“未知人,焉知天”,“敬鬼神而远之”,“敬神如神在”等,在在都说明他纯粹为学术立场,丝毫不涉入宗教。孙致和教授说得好,宗教并不在知识范畴之内,故略而不论。

儒家经典内充满了与圣经吻合的立论,但却不是圣经。因圣经是上帝话的直接启示,目的是告诉人神的救恩,非关学术亦非教育。所以基督与孔子不能并列。陈立夫先生对基督教稍有涉猎,但并不完全了解圣经的内涵,亦无宗教信仰;故其立论失之偏颇。但他的原意颇善,可以开启儒家与基督教的对话;使具儒家背景的国人可藉“中庸哲学”的楔子,得略窥基督教“十架神学”的堂奥。

五、 释中庸

(一) 由概念名数说起

  按孙致和对中庸哲学之是非真理的认知,他认为首须建立所谓的“概念名数”。有了“概念名数”才会有是非,才会有无差异的世界(即万物异同的世界)或差异混乱的世界(即万物毕异的世界),成为“有明晰可辨的差异”之世界,才有所谓的真理与非真理。孙氏认此为人造的概念名数之伟大的价值。由此而使“是”与“否”成为可能,真理成为可能。而概念名数是人心归纳作用的结果;有归纳才会有分类,有分类才有概念名数。

  由于孙氏的背景不具宗教信仰,且在他的<中庸哲学>中论到宇宙本体的时候,他一再表明,以人的知识,无法了解绝对的第一层宇宙(属于宗教的范畴)。所以他讨论的只是第二层次的“现象的宇宙”。而在“现象的宇宙”中,要找寻相对的真理,便只能由“概念名数”的思维作为开端。

  “概念名数”要由现象宇宙万物中的“共相”与“殊相”入手思考。所谓“共相”,即万物都有之共同属性。如兄与弟虽有别,但却同为男人。男与女有别,却同为人类。人与兽有别,却同为动物。动、植物虽有别,却同为生物。生物与无生物虽有别,但同为物。故由共相看,万物都有共同之点;所以万物毕同,没有严格的彼此之分,是为真理的一面。

  所谓“殊相”,万物又各有其特殊之属性。如生物与无生物同为物,动、植物虽同为生物,人类与兽类虽同为动物,男与女虽同为人,兄与弟同为男人,但各个之间均有甚大的不同;不可说兄即为弟,男便是女,人同于兽,动物等同植物,生物即是无生物。故由殊相看,万物又都有其特殊之点,所以万物毕异。此为真理之另一面。

  中国古代的哲学家们对于名数是十分着重的,如:“名以制义”(左传),“以名举实”(即现象方面之实-墨子、小取),“名,公器也”(庄子天道),“名也者所以期累实也”(谓名能够堆加在一实体之上)(荀子正名),“名闻而实喻,名之用也”(荀子正名),“名者,明也,明实使分明”(刘熙释名)。

  有些豪情超迈的思想家,认人间世的一切差异不大,不必重视。但儒家则重视正名(概念名数),由殊相看万事万物各为主体,彼便是彼,此便是此,是便是是,非便是非,迥然有别,不能混为一谈。只有对名数正视,才能对是非判然。有了正名,才能在无差异的世界中,找出有差异的世界。由毕同的万物中,显现出毕异的万物。万物既异,名数既立,然后才能有彼此之分,是非之辨,然后才能确定真理,以指导人生。

(二) 名数难以确立

(1) 数量的差异与本质的差异

  “人物之生,天赋之以此理,未尝不同,但人物之秉受,自有异耳。如一江水,尔将杓去取,只得一杓,将碗去取,只得一碗。至于一桶一缸,各自随器量不同,故理亦随异。”(朱子语类卷四)

  所谓万物毕异之异,只是等级上的差异,与数量上的差异,而非本质上的差异。如将每一等级递减或递升,使之与最接近的一级相比较,便差异甚微,甚至了无差异。特以灰色为例,示图如下,因灰色深浅,近于常识,故引以为例(吴伟士<心理学>八章314页):

灰色等次图

上图由灰之中心点,向左至更更更灰,向右至更更次灰,有无量数的差异等级;任何一点均为灰,却存有差异;但均为等级上与数量上的差异,而非质的差异。在此一片灰色之中,要挑出灰之中心点,才为无过不及,不偏不倚之真正的灰,才为准确的位置。其余不是太过,便为不及,而这真正的中心点(中庸),人类永不可得。因此,要有准确的命名,实为不易。

  谈到质的差异,仍以颜色为例,在彩虹或色带(Spectrum)上,以长度不等的光波次第分散,在红的一端光波长度为760(以1m/m百万分之一为单位)紫的一端390,介于两端之间的黄色为600,绿色为500,蓝色为470……按光波的长度不同,只不过是数量等级的不同;但颜色有了改变,遂成为质的差异了。

  由量的差别,变为质的更易,要定下概念名数,更显困难。

(2) 由无量数到有限数-归纳作用

  名数之成立,基于人心的归纳作用。万物虽为无量数,具有等级差异之毕异的万物,人类却可以对之发生有限的概念,给以有限的名称。由量的差异到质之差异的万物,混沌既分,名言既立,人类才能顾名思义,辨别彼此,鉴定是非,判别真伪,真理才可成立。

经过人心的归纳,万物有了条理。将无生命者,归纳为无生物;有生命者归纳为有生物。生物之具有某种特性者,归纳为植物,生物之具有另外特性者,归纳为动物。动物又依其性质,归纳为原生(protozoa)、海绵(porifera)、脊索(chordata)、脊椎(vertebra)、等门(phylum)。再进而依其特性,归纳为各种纲(class)、目(order)、科(family)、属(genus)、种(species),复细分为哺乳纲(mammali),灵长目(primate),而成为人科(hominidae)者,则为人类自身。人类中又可分为多类种族;其他动、植物又以次分类,便浩如沙数。原来世界并非由无量数目之毕异份子所构成,而是为有限数目之互异份子所构成。由于人具有归纳的思辨力,才有了这些材料与依据,知识才有着落,真理才有可能。

  这是孙致和关于中庸哲学中之概念名数的思维,他是由现象世界中分析得来。由于孙氏不具基督教信仰,不谙神创造天地时,早已分门别类,万物各从其类,且在创造之初,已命亚当为动物命名(创二19)。而命名是一门大学问;可惜当时尚无文字,亚当的<命名学>并未传世。

(三) 绝对真理(不变)与相对真理(变)

(1) 什么东西会变?

  庄子云:“夫藏舟于壑,藏山于泽,谓之固矣。然而夜半有力者,负之而走,昧者不知也。”(庄子大宗师);“物之生也,若奔若驰,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庄子秋水)动、植物个体方面之生老病死,以及种族方面之遗传适应与变化,固然能表现其动与变;即无生物,也在无时无刻地动与变。大至地球、太阳系、银河系、星云均变动不居,小至一石一砂,皆由变动。凡物只要动即生变;即庄子所谓:“无动而不变。”日正当中,即已倾斜,人多活一天,即接近死亡一天,盛宴难再,物换星移,故印度哲学家对宇宙人生有“无常”之叹。

上述之变为宇宙第二层次以下之现象世界中的变;而现象世界中所有的真理,则是比较的真理与相对的真理。都会变动不居。例如原子的构造,以前人只知原子为原子核与电子核所构成(如氢原子由一核子一电子所构成)。后又进而作核子研究,得知核子(即原子核)又为质子中子所构成。此便为在程度上不同层次的两个真理。爱因斯坦的<相对论>一出,牛顿的理论便相形见绌。爱因斯坦之E=MC2方程式指出质量与能量的关系后,“质量不灭定律”(Law of Conservation of Mass),便取代了以前的“质量不减定律”(Law of Conservation of Matter)。但爱氏的对等定律,又为杨振宁与李政道推翻。可见科学的定律,并非不变之真理,而为“比较的真理”。是为宇宙第二层次中的现象,为世界中之可以变易的真理;因一切自然科学的假定(hypothesis),甚至定律(Law),都只是概然的(probable),而非必然的(necessary)。科学之于现象界,只知有齐一(uniformity);就机械自然科学而言,只能得到某种程度的概然的(probable,即公算),即不同程度的正确性。对于人类事务,也只能得到少数程度的正确性,其高低深浅,则各有不同,均无法达到必然的正确性。(引吴康着<哲学大纲>上册九章五十二页)

  宇宙中有不变的,绝对的真理吗?有。但哲学家的知识达不到这种境界,只能凭想像而设定。孙氏表示人的智慧永难达到宇宙之绝对知识。人不能用现象宇宙中比较的真理去妄测宇宙之全部;如勉强为之,以现象宇宙中的情况况之,便失去对学术知识的忠实。故孔子不为,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2-17)

(2) 什么东西不会变?

  列子杨朱篇有云:“五情好恶,古犹今也。四体安危,古犹今也。世事苦乐,古犹今也。变易治乱,古犹今也。”是讲人间世之种种,古今相同,可谓不变。孔子云:“忠恕违道不远。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诸人。”(中庸十三)是谓道德准则之不变。董仲舒在贤良对策中云:“道之大源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以及朱子语:“万一山河大地都陷了,毕竟理却还在这里”(朱子语类卷一)。这便由人之道德生活层面,上溯及天道了。

  在孙氏的论述中,他避言天道;认为是绝对宇宙的第一层次,非人之智慧可及,但坦言人之善恶道德的标准,基本不变。是放之四海而皆准,行之万世而不悖;故亘古恒常不变。善恶是非之标准,在严格的分析下,既为相对的,亦为绝对的。故直言,天不变,道亦不变,即使天变了,道亦不变。其立论隐然与圣经相吻合。

(四) 何谓中庸?

(1) 中庸是无过不及

  孔子云:“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智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中庸四)

  “子贡问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然则师愈与?曰:“过犹不及”(论语先进11-16)。中庸就是无过不及,凡事凡物都不能太过,也不可不及,因过犹不及;万事万物都要守中庸的标准与分际。大凡成为一件东西(就物自身之构成该物而言),或所做的一件东西(即人类对该物发生之概念,给予名称而言),都有其中庸之范围。在此范围内,是这件东西;超出或不达此范围,不是太过或不及,便已不是这件东西了。举以下数例说明:

(A) 水的中庸范围为“摄氏表零度以上、百度以下之氢二氧”。氢二氧在零度以下,因达不到此范围而不再是水。氢二氧在百度以上,超过此范围也不再是水,亦不能再称为水。

(B) 灰的中庸范围为“介乎更更更灰,与更更次灰之间的状态”(如前图所示)。在更更更灰以上,或更更次灰以下,则不是超过了,便是达不到此范围,而不再是灰,亦不能叫做灰。

(C) 朱的中庸范围是“介乎紫或浅红之间”,朱如太过即为紫,而不是朱。朱如不及,便成为红,亦不是朱。孔子说“恶紫之夺朱”,就是教人以朱为目的时,便应把握朱的中庸范围(若以光波之长短举例,则可说明其中庸范围,是介乎红蓝之间)。

(D) 人类日常生活之衣、食、住、行的中庸范围,是温、饱、合用与舒适。衣太厚则燥,太薄则寒;食太多则胀,太少则饿;住屋太大则嫌孤寂,太小又觉得狭迫;行路太疾,则觉仓促,太慢则觉懈怠;皆有悖中庸之道,都是不好。

(E) 尚书教人处世之中庸的态度,应是“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尚书尧典),直的不及是虚伪,固然不好;太过则暴躁,也是不好;其中庸范围即为温。宽的不及是严峻,固然不好;太过则弛懈,也是不好;其中庸范围是栗。刚的不及是柔懦,固然不好;太过是暴乱,也是不好;它的中庸范围是无虐。简的不及是繁琐(繁文缛节),固然不好;太过是疏慢,也是不好;它的中庸范围是无傲。

(2) 无中庸即无存在

中庸第一章的“致中和(“和”即含无过不及之意)天地位焉,万物育焉。”故不单人类对物象之归纳命名为中庸作用,即形形色色的宇宙万象之构成,亦具有中庸原则;如原子或太阳系一旦失去其原有的中庸作用,即不复为原来的原子或太阳系。如现有之宇宙,一旦失去中庸作用,即将整个毁灭,而不复存在。因此人所认识的现象宇宙,无中庸即无存在。

(3) 中庸为不偏不倚

“不偏之谓中”(中庸前言程颐语),“中立而不倚,强哉矫!”(中庸十)。“蔽于一曲,而闇于大理”(荀子解蔽,偏于一曲则蔽)。“中之至理矣,独阴不生,独阳不生。偏则为禽兽,中则为人。”(二程遗书第十一明道语)“所谓致中者,非但只是在中而已;才有些子偏倚便不可。须是常在那中心十字上方,方为致中。譬如射,虽射中红心,但在红心边侧,亦未当。须是正中红心之中,乃为中也。”(朱子语类辑略卷五)“情之失则偏,偏即乖戾失之矣。不偏则其情必和易而平恕也。”(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下)任何事物一有偏失,便出问题。

(A) 以水为例,水的不偏不倚之中庸范围为氢二氧,若偏于氢,则成为氢三氧,或偏于氧,则成为氢二氧二,则均失去水之中庸范围,而不复成为水。

(B) 关于人生,以杨墨为例,杨子偏于为我,墨子偏于为人,都不好;要既不偏我,又不偏人,推己及人,由亲而疏,才为正常。

(C) 以思想为例,唯心者偏于精神,唯物者偏于物质,皆有失中庸之道,惟心物兼顾,以求心物交融之圆满人生,乃为中庸。

(4)中庸是平衡

“凡事物,禀得过重,便占了其他的;如慈爱的人少断制,断制之人多残忍。盖仁多便遮了义,义多便遮了仁”(朱子语类四),凡百事物平衡状况十分重要。任何事物失去平衡,便有所偏倚,便为过与不及,便逸出了中庸的范畴,便是不好。如人站立,如失去平衡,便不成样子。植物生长,如一边枝叶茂盛,便失去美观。建筑房屋如失去平衡,便会倒塌。男女之情感如失去了平衡,便生出问题。而人对大自然的资源,如使用过度,便会失去正常的气候调节,而生出灾变。

(5) 中庸是恰到好处

“是故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故性长非所断,性短非所续。”(庄子骈拇)

“至当之谓德”(张载<正蒙>至当-至当为恰到好处,不太过亦非不及)

任何事物,都要恰到好处。宋玉<好色赋>描写美人,谓“增一分则太长,减一分则太短,着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便是说美丽得恰到好处。不能有所增减,才是中庸,才为美人;其他事物,亦莫不如此。

(6) 亚里士多德之中庸观

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之中庸观点亦颇类似;他举例以言人之性情;不能怯懦,也不可粗暴,恰当的中庸性格应为勇敢等,列举多项例证,亦皆合于“中庸”的原则。

(7)中庸是知止

中庸最后要止于至善,择善固执,此为儒家一贯的理想。大学之道便是要止于至善。“回之为人也,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服膺,而弗失之矣。”(中庸八)“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中庸二十)

任何事物均有其中庸的范围,亦即有其完善的范围,至善并非极端,至善即中庸;到了至善而不知止,便会脱离了中庸的范围;反乎中庸,反而不善了。

至善在人生方面,是指善恶之善;但在宇宙方面,是指万物之恰到好处的最佳状态。如钠原子之至善的中庸状态,为核子绕以十一个电子(钠的原子序为十一,即含有十一个电子。这十一个电子,按已知之原则为:两个构成内层,八个构成中层,另一个孤立于外层)。氢原子之至善中庸状态,为核子绕以十七个电子(两个构成内层,八个构成中层,七个构成外层。)钠原子的外层电子是多余的一个。氯原子的外层电子是七,对八而言,是缺少一(八是此层原子之应然的数目)。一个多余了一,一个欠缺了一,所以钠氯都不十分稳定,而为易变的原子。但二者本身虽易变,如要保持其仍为钠与氯,则应止于其原有之状态,勿与可促成其发生变化之其他原子接触;否则钠氯二者一经接触,则一个多了一,一个少了一,正好促成其发生变化,而成为盐。盐虽为另一种至善,但不属于钠与氯,至此钠与氯便已不复存在了。可见任何物质如要继续仍为该物,便应止于其所应止之至善的中庸状态才行。同理,人生对于任何事情,亦均必须止于其所应止之至善处,而固定不移,不再向前冒进,而陷于太过;或向后怯退,而陷于不及。

(8) 执中之必须

“允厥执中”(论语尧曰20-1),“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厥执中”(<尚书>大禹谟记,舜告禹语,即所谓的十六字心传)。

历代诸儒虽对所谓的十六字心传,有所质疑,但论语中既然引述,足见孔子以前确曾有此传说;谓尧舜禹间授受之际,以允厥执中辗转传授;足见执中思想应为传统思想之重心,便无可置疑。关于“人心道心,危微精一”之思想,有诸多阐释;但简而言之,所谓执中,就是不偏不倚于两端,或诸端中之任何一端,要能经常把握住此两端或诸端中任何一端间的,止乎中心(重心)之点,与有关之范围。中庸章句引程颐语:“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无中庸即无存在。总结一句,中是宇宙的定理,执中是全人生的正道。

六、“中庸神学”VS.“十架神学”

(一) 基督教能满足儒道诸家之向往

  在孙着的<中庸哲学>中,他坦承<中庸哲学>的范围只能就第二、第三层次宇宙中的“现象世界”加以分析与论述;第一层次的宇宙,或“本体的宇宙”永不可知。其治学的态度为诚实的书生本色:也就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论语为政2-17)的儒家治学本色。孙氏更在<中庸哲学>的最后,提到宗教信仰不属知识,故不予讨论。而历来儒道各家所向往憧憬的第一层宇宙;即所谓的“无名天地之始”;“道之为物,惟恍惟惚”;“道隐无名”(老子);“天命之谓性”(中庸第一);“诚者天之道也”(中庸二十);“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中庸二十六)诸先贤臆测的宇宙之本体,正是基督教的上帝,儒道诸家所赞誉的天,正是创世记第一章中记载的,神所创造的宇宙万物。使徒保罗后来记述他在异象中所经历到的第三层天(由下而上),也许正是儒家们所憧憬的第一层宇宙(由上而下)。

(二)“中庸神学”之人的正确定位

在中庸哲学中,哲学家由概念名数起,殚精竭虑所分析的中庸之道,企图要找出的:无过不及的,不偏不倚的,恰到好处的,以及止于至善与允厥执中的中心点,以追求正确无误的人生之道;呼之欲出的,正是第一亚当在伊甸中犯罪以后而失去的人之本来应该有的定位。人在犯罪以后,失去了原先所有的正确地位,而动辄得咎、左支右绌,在天地间找不到自己应有的定位。<中庸哲学>中整体探讨的内容,便是人在宇宙中要如何才能找到自己应有的位置;并加以坚持,而止于至善。

朱子阐释中庸的“不偏之谓中”:“所谓致中者,非但只是在中而已,才有些子偏倚便不可。须是常在那中心十字上立,方是致中。譬如射,虽射中红心,然在红心边侧,亦未当,须是正当红心之中,乃为中也。”朱子的这番解释,正合于圣经中对于罪的看法。圣经中关于罪的定义,罪(希伯来文nata,希腊文hamartema)之原义为:“达不到的标准,未能完成的责任”,即保罗所说的:“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三:23)。神原为人定下的自由界限(希伯来文abar,希腊文parabasis),罪便是跨越了这些范围,逾越了这些界限。易言之,未能达到正确的红心标的;既偏又倚。人由于失去了正确的中庸定位,才导致万劫不复的境况。

<中庸哲学>所讨论的,所憧憬与向往的,便是要如何回复人正确的地位,才能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世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但儒家费尽了心思,却还没有真正找到这个失落之红心的标的。人类因为第一亚当的失足坠落,才失去了神为人安排的正确定位。只有靠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牺牲,才能解决亘古以来,人类错位的问题;也只有当基督在十字架上完成了对罪的要求,人在十字架下接受了基督的救恩,才能回复到原有的人的正确定位。

(三) “诚”包括在“爱”(十字架)中

儒家在中庸哲学中,有一个核心价值的道德标准;就是一个“诚”字。所谓“吾道一以贯之”(论语里仁4-15),“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曰修身也,尊贤也,亲亲也,敬大臣也,体群臣也,子庶民也,来百工也,柔远人也,怀诸侯也。……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所以行之者一也。”(中庸二十)这里所说的“一”都是指“诚”字。而“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中庸二十),以上的思维都将“诚”字,推向中庸哲学中,儒家思想的最高境界。

陈立夫在其<四书道贯>中,甚至将“诚”比拟为神。他说:“道可括为五达道,德可括为三达德,最后又复括为一个“诚”字。而称所以行之者一也。西方讲道德,则以上帝(God)为独尊,其义相同。是以诚为道德之唯一泉源,而上帝则为道德独尊之象征;故曰: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陈立夫将儒家的“诚”字,转化为基督教的上帝,应为引喻失义,比拟失当。按“诚”虽亦为上帝属性之一种,却不宜以诚作为上帝的总名称。但由陈氏的比拟中,也可以寻拨出另一条思路,作为融入基督教的渠道。

事实上,“诚”确为基督教十分重要的德行。人始祖之被驱离乐园,乃至人在最后审判中被定罪的主要罪案,便是因为违背了这个“诚”字(启廿一8……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基督对诚实的定义十分明确:“是就说是,不是就说不是,若再多说,就是出于那恶者。”(太五27)这是所有受造者的人所应该信守的基本行为准则。但这只是消极的本分,而非积极的力量,更不能以之达成天地的化育。其实儒家的道德内涵中,“仁”较“诚”更接近基督教的信仰;在这方面,墨子的“兼爱”较之儒家的“仁爱”更上层楼。

说来也许极为讽刺,中国儒家所强调的诚字,按其理想,已推行了数千年,早应达到“天地化育”的境界了;但国人之德行迄今却还距“诚”字极远。这个以道德称着的文明古国,当今之世,在东方崛起的主因是经济与武力;至于“诚”的积分,虽还不至于到“零”的程度,却为最弱的一环。何以故?今之儒学者只会摇头叹息,却未在基本的道德学问上作出探讨。今之儒学家如能老老实实地检讨一下,便应该晓得“诚”虽为一种美德,但却并非推行化育天地的力量;而且仅靠修养身心等慎独的功夫,根本无从建立诚这种美德。若然,则国人之诚信德性,何以沦落到今日这种地步。

  中庸哲学中的三达德,由知、仁、勇归并为一个“诚”字;基督教的三达德之信、望、爱,最后是归并为一个“爱”字;而“爱”便是钉十字架完成普世救恩的基督,这才是德行的真正泉源与力量。而“诚”便包含在基督的爱中。经云:“惟用爱心说诚实话,凡事长进,连于元首基督”(弗四15)。人只要接受了基督的救恩,有了爱心,才能建立诚信。因“诚”包括在“爱”中。

(四) 执两用中的保罗“中庸(十架)神学”

提起了“十架神学”,人们便会立刻想到保罗所说的:“犹太人是要神迹,希利尼人是要智慧,我们却是要传钉十字架的基督;在犹太人为绊脚石,在外邦人为愚拙;但在那蒙召的,无论是犹太人、希利尼人,基督总为神的能力,神的智慧。”(林前一22-24)在保罗面对的哥林多教会中,有各种争端,其中争执最烈的,为当地希腊人的智慧哲学派,与犹太人的神迹经验派;一方侧重理论,一方高举神迹,相持不下;这两方可说是各有偏倚,也互有得失。类似的争论,降至今日的教会,仍然未息,各成派系;理论与实际之争,互有拥护者,将永无休止。一方面教会中高高在上的神学家们,依然成为信仰诠释的重镇。另一方面,时至今日,在医药昌明(医药亦为神迹),神恩广被的时代,依然有人要强调神医,而弃绝医疗。那些迷恋“神迹”的信徒,则仍愿眼见患者不用医药可得痊愈的特殊神迹(往古在医疗缺乏的时代,神医有其特殊的需要)。而犹太人最自豪的是他们的祖宗经历过的渡红海的神迹;但这些人后来却都在旷野中因背悖神而倒毙了。神迹并不能对人的信心有多大的帮助,但二者亦各有道理。使徒保罗所提出的,则是执两用中,允厥执中的,平衡的“中庸神学”;也就是“十字架神学”,成为千古以来信仰的圭臬。

  十字架的“中庸神学”,是恰到好处,不偏不倚,无过不及,正中红心的神学;无论是教义理论,或各种神迹,都要回到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与复活才有用;否则都是虚拟,都无益处。十字架才是基督教信仰最中最正的核心;离开十字架,便无所谓基督教。没有十字架便没有救恩,没有十字架便没有真理,没有十字架便没有永生;无论是教义或神迹,便都会落了空。

(五) 唯中保基督可致中庸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第一章)

  “因为只有一位上帝,在上帝和人中间,只有一位中保,乃是降世为人的耶稣基督。”(提前二5)

  “如今耶稣所得的职任是更美的,正如他作更美的之约的中保,这约原是凭更美之应许立的。”(来八6)

  “为此他作了新约的中保,既然受死赎了人在前约之时所犯的罪过,便叫蒙召之人得所应许永远的产业。”(来九15)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约壹二1)

  基督的十字架,不单是犹太人神迹与希利尼人智慧的中心,十字架更是上帝与人之间的中保(中心),由于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上帝的荣耀(罗三25)。因此,人无法自己回到上帝面前,当罪人与上帝相遇时,只有死亡。因此神才会差基督耶稣降世,并在十字架上为人受死赎罪,完成了律法对罪的要求。所以基督所扮演的角色,便是在人与神之间中保的角色;藉着这位中保,人得以与上帝和好,回复人原来在神前的地位。基督一面拉着上帝的手,一面拉着人的手,祂是介于人、神之间的中保;祂代替人向上帝求赎,上帝也藉基督在十架上所献之祭而赐下救恩。基督正是天下之大本,也为天下之达道,藉着中保基督,天地位焉,万物(人)育(得生)焉。

(六) “中庸神学”(“十字架神学”)的止于至善(择善固执)

  中庸哲学的止于至善,按孙致和教授的见解是,至善即中庸;止于至善,即止于中庸范围之内的正确位置。到达了至善,便要叫停,便要中止,不可再逾越。因一越出中庸的范围,便不再是至善,而成为反乎中庸的不善了。他的见解十分正确;这也正是“十架神学”的重点。人的一生一世,回到了十架下面的位置,便不能再稍离;人一离开十架,便离开了恩典,而再度失落在罪中了。所以才要择善(十架)而固执。

  止于至善,以及择善固执,并非仅是消极地接受了十架的恩典,便静止了;人得救以后,便要等着上天堂。择善(十架)固执,是要背负十架跟从主(太十六24),接受主的大使命去传扬福音,拯救灵魂(太二十八19-20);一生一世都要走十架的道路,潘霍华甚至诠释说:“基督对你的呼召,是要你去死”,这才是止于至善、与择善固执的“中庸神学”,也就是“十架神学”。

七、 结语

一般人对于“中庸”的观点,多半都以为,“中庸之道”就是调和两个极端的中间路线或中间哲学;甚至可以称之为“乡愿哲学”;为一种是非不分的和稀泥的看法;这实在是大错而特错;其实“中庸哲学”的真正义涵是十分精准的;所谓“不偏之谓中”(中庸前言,程颐语),“中立而不倚,强哉矫”(中庸十引孔子语),“中者天下之大极也,日月之所至而缺也,长短之隆不得过中,天地之制也。”(春秋繁露卷十六循天之道第七十七),“中者天下之大本也。天地之间,亭亭当当,直上直下之正理,出则不是。”(二程遗书卷十一明道语),都显示无中庸即无真理,无中庸即无存在。人世间的一切是非之辨,善恶之分,皆以中庸为原则与基础。所以中庸是极其精确的道理。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基督促成神、人之间的和好)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赐下生命)。”这是“中庸神学”的理想,也就是“十架神学”的理想。圣经中的“十架神学”,论到罪与救赎,信心与称义.也都是最为重要的基本要道,绝对没有任何可以假借的中间路线。明白了“十架神学”便能明白“中庸神学”,了解了“中庸神学”,才能洞澈“十架神学”。

本文之主要引证舆论述;是根据陈立夫的<四书道贯>与孙致和的<中庸哲学>,这两位先生均为近代之儒学大家。其中陈立夫将论、孟、学、庸一以贯之;认为“中庸”一书,阐明诚与中的全体大用,为孔子之最大发明,亦为孔教之中心。陈氏以其治工程学之背景,喻“大学”似建筑房屋之蓝图及施工之程序。“中庸”比作建筑房屋之基础工程与奠基说明,并以“论语”与“孟子”为建构房屋之优良材料。合四书以建筑房屋;更以建屋喻树人;用四书之素材建筑起伟大华美之宫殿——圣人;亦可建成高大舒服合适之房屋——君子。陈氏之立意,盼以四书之素材,使人人均可修建为君子乃至圣人。他对儒家之道的哲学推崇备至;甚至逾越了道德哲学的范畴;扩及于宗教的层次。稍嫌偏离基本学术立场;其用心虽善.但反而违背了“中庸”之原义。不若孙致和之论述,立论严谨,固守哲学的基本立场;不偏不倚,忠于哲学的分际。其论述虽如天马行空;但能收放自如;放之则弥六合,卷之则退藏于密。坚守其书生本色,令人钦服。

孙氏所分析的,仅限于哲学领域之现象的宇宙,如今“中庸神学”藉着基督的十字架已突破了这第二、三层次的宇宙,而进入了第一层次的宇宙本体。由相对的真理,进入了绝对的真理。“中庸哲学”也由知识的范畴,提升到宗教的境界,而成为“中庸神学”。达成了历代以来先儒所梦想的最高境界;使天人之间呈现出一种真正的圆融与和谐。

  孔子可说是一位最谦虚的知识份子,忠于他自己的学术思想,不矫情、不妄言;自承“未知生,焉知死”;“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其诚恳的治学态度应为天下法。他也是一位热心追求真理的慕道者:他“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4-8)的慨叹,与五百年后在耶路撒冷的那位秉性虔诚公义,时刻企盼以色列安慰者到来的西面(路二25-35),相隔五百载,却能遥相呼应。

孔子虽在有生之年,未能闻道;但今之儒者,却有机会接受基督十架的救恩,不必再与孔子发出相同的浩叹。而“中庸(十架)神学”便应是新儒者们接受福音的桥梁。

  近代大儒钱穆先生在逝世之前,对他的弟子们谆谆讲授儒家“天人合一”的道理与中西文化的交接。刚获得2006年美国有“人文社会科学诺贝尔奖”之誉的“克鲁格人文与社会科学终身成就奖”(John W.Kluge Prize)的历史学家余英时先生,在其获奖感言中也表示:儒家之“道”,应可与基督教的“道”相沟通,中西文化应互通而不悖。都显示出儒家思想的土壤应是撒种的好土(太十三8),可以孕育基督教福音的种籽,而结实百倍。

保罗的“十架神学”,是用圣经语言来诠释基督十字架的救恩。“中庸神学”则是以中国儒学的思维,来探索并了解道与天、人之间的真理,并导引儒家的思想,使其最终落实在基督的十字架上。

“十架神学”就是“中庸神学”,“中庸神学”也就是“十架神学”,并且也是称义与成圣的神学。

(18203)

 


《环球华人宣教学期刊》第十六期,2009年四月。

(原刊连载于《爱声报》2007年3月、4月及5月号,蒙作者准予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