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文章 02

从实践中探索监狱事工的伙伴关系

温以壮博士美国中国信徒布道会海外差传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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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自廿世纪九十年代起,无论在商业或政治圈子中,都不约而同地泛起「策略性联盟」(Strategic Alliance)的热潮(1)。企业间、组织间、国际间纷纷建立起「夥伴关系」(Partnership),互补无有、互助互利,争取发展新空间,在市场上和国际舞台上达致双嬴互利的目标(2)。与此同时,在基督教宣教圈子里,由于亚洲、非洲及拉丁美洲等地教会的成长及醒觉,一直以来为西方宣教机构所领导和影响的普世宣教事工,亦倡导以对等、互尊、互谅的「宣教伙伴关系」来共同践行福音使命(3)

 

香港基督教更新会(「更新会」)亦与时并进。自1990年起至今便以「夥伴关系」(4)作为「传道」与「帮教」(5)并行的城市宣教策略(6)。本文以第一世纪时圣经的宣教夥伴例子(7),说明今日廿一世纪初更新会与众基督教教会和基督教机构间的宣教夥伴关系,及与有关政府部门或社会服务和专业培训机构间的帮教夥伴关系。事实上,在各同工和义工的努力下,在过去十多年间已发展到在「地域上」和「工作上」各有三个层面(8)的监狱宣教夥伴模式(9)

 

初期教会的宣教夥伴案例

基督教所重视的夥伴关系(partnership),从圣经的记载中可以远溯至天地初开宇宙和人类被造之时;创造者说:「我们要照著我们的形象,按著我们的样式造人…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创一26-27)照圣经的记载而言,「人类」是创造者─三位一体真神间对等和、互尊夥伴关系的「杰作」。

 

初期教会最伟大的宣教士保罗的横跨欧亚两洲宣教事业,也是建立在夥伴关系之上,包括与个别同工的宣教人员(如巴拿巴、西拉、以巴弗提…等) (10) 和教会(腓立比教会)的夥伴关系(11)。保罗完结了他的三次宣教旅程,被拘禁在罗马等侯上诉时写了一封信给他的夥伴教会─腓立比城中的教会(12);在信首保罗便称腓立比教会是他的「福音夥伴」 (腓一5) (13)。为何身在海外的保罗说腓立比的教会是他的福音事工夥伴呢?腓立比教会又如何协助保罗的福音事工呢?「保罗─腓立比夥伴关系」(Paul / Philippians Partnership)的模式有那些可学效的原则呢?

 

为何身在海外的保罗说腓立比的教会是他的福音事工夥伴呢?(腓一5-7)

1/时间方面:保罗指出这夥伴关系是「从头一天开始的」(腓一5)。「头一天」是指在使徒行传十六章15节记述「在腓立比推雅推拉城卖紫色布的吕底亚,开放她的家成为传福音的地方时,便开始的」。

 

2/动力方面:这关系是神在腓立比教会所作成的工。「我深信那在你们心里动了善工的,必成全这工,直到耶稣基督的日子。」(腓一6)

 

3/果效方面:夥伴双方都一同得到神的祝福。「无论我是在捆锁之中,是辩明证实福音的时候,你们都与我一同得恩。」(腓一7)

腓立比教会又如何协助保罗的福音事工呢?(腓二25,四18)

在信中,保罗举出以巴弗提(Epaphroditus)的实例具体说明了为何保罗称腓立比教会是他的福音夥伴。原来,腓立比教会派出以巴弗提把教会的近况和经济上的支援带给保罗,且留在保罗身边代表腓立比教会与保罗在福音事工上同工。后来,保罗也把以巴弗提差派回教会报告保罗宣教工作的进展,一同分享福音的果子。

 

「保罗──腓立比夥伴关系」模式有那些可学效的原则呢?

从腓立比书中保罗清楚地说明他与腓立比教会间的福音夥伴关系,是建基在彼此信任、互相分享及一同分担的共识之上(14);而具体的实践包括了消息的分享、经济上的分担和事工上的参与(15)

1/消息上的分享:保罗切望想知道腓立比教会的近况,因为大家是拍档夥伴需要消息的分享,彼此同得激励。(腓二19)

2/经济上的分担:根据圣经的记载只有腓立比教会是一直在经济上支持保罗,因而保罗称腓立比教会在他的宣教事工上有份。(腓四15-18)

3/事工上的参与:以巴弗提代表教会忠心地(差不多连命都不顾)与保罗同工了一段时间。(腓二25-30) (16)

 

世纪的保罗与腓立比教会之间紧密的宣教夥伴关系,成了廿一世纪今日从事监狱福音事工的更新会学效的典范(17);在地域上(包括国际间、地域上和在本港)与及工作上(无论是教会─传道事工、政府部门或其他福利机?供ぐ锝谭?),可以在对等、互尊互谅、互补地实践上述三方面的夥伴关系。

 

更新会如何实践以上三方面的夥伴关系?

用现代人语「消息上的分享」,可以是指「资讯及经验的交流」、「经济上的分担和分享」是指「经费上的支持」、至于「事工上的参与」则按不同性质可分为「基督教教会(包括个别信徒)及机构在传道事工上的配合和参与」和「非基督教机构在帮教服务上的配合和参与」。在过去十多年间,更新会都在不同形式的夥伴关系中践现「从上而来的诏命」(18)

 

消息上的分享─资讯及经验的交流

1/国际性会议及训练:自1983年初更新会应邀加入由高尔逊(Charles Colson) (19) 创立的国际监狱团契(Prison Fellowship International)后,每年都有派遣同工和/或义工出席世界性和地区性的国际性会议和训练(20)。出席者不但要分享本国事工的经验和进展,更能透过跨文化(inter-cultural)训练课程,在事工理念、模式和实务上,彼此都得着激励和提醒(21)

2/地区上的交流与支援:九十年代可以说是更新会正式进入「地区上的交流与支援」的年代(22);地区上的交流与支援是指东南亚各国的国际监狱团契成员间的交流和支援。自1990年暑假期间笔者出席在新加坡举行的亚洲及太平洋地区代表会议期间,接受了当地监狱团契的挑战答应结成夥伴(23),在工余及乘出席会议之便,到该国狱中探望因运毒被判死刑的香港人(24)。笔者于1992年起被委为「国际监狱团契华语事工联络员」(25), 成为华人聚居地监狱事工机构间夥伴关系的促进者(facilitator),以香港为中心结合港、澳、台和新加坡的资源和经验,盼望有一天能协助祖国进行全人帮教的服务(26)。因此,在1992年至1993年间,协助了澳门各从事监狱事工的机构组成了「澳门监狱团契」(27),从而也启动了由1993年起至现今,由更新会作主导的港、澳、台三地间事工经验的交流和学习─包括邀请澳、台同工来港、安排港、澳同工义工前往台湾和安排港、台同工前往澳门狱中布道(28)

3/本港监狱事工机构间的联系:本港从事监狱事工的机构不多,最早且具组织及经常进入监所的是建道神学院学生(29)。除此之外,目前只有更新会同时服务惩教署和社会福利署两个政府部门辖下的监所与感化院;另外也有监狱牧养团契提供传道与帮教服务。笔者于1992年至1998年间(30),每年都召开一次由三个机构派遣负责同工或代表出席的联席会议,一同报告分享年来的事工计划,增进机构间的了解及作出适度的协调,以免事工上有恶性竞争的出现。除此以外,更新会也多次应邀派员协助训练天主教探监会的义工训练班。

 

经济上的分担和分享─经费上的支持

从头一天开始到如今,更新会的经费都是由本港各教会及个别信徒奉献供应分担(31);直至1999年起才开始获某基金会每年作不定额拨款的支持,另亦于2000年起成功地申请获准在香港进行「卖旗筹款」(32)。至于更新会在九龙深水_的办事处,由1983年起得宣道会西差会无条件免费借用到今天,作为对更新会的支持,间接参与了监狱传道及帮教事工。

 

作为更新会的夥伴教会,现任香港西区浸信会主任陈克平牧师于十多年前道出了他的堂会为何和如何支持这个特殊群体的事工:「『西浸』过去十一年来差传事工能有这样的进展,其中之一的原因应该与采用的模式有关。至今,每位所支持的宣教士和差会、机构都与『西浸』保持良好的关系,彼此合作得宜,一同为神的国扩展而努力。而基督教更新会的监狱事工,是『西浸』所支持,属于差传事工本地次文化的范围,所采用的方式,也是支持其中一位同工。至今我们合作愉快(33)。」

 

1998年的「金融风暴」之前,若说在经济支援上本港教会与众信徒是更新会的不可或缺的支柱,实不为过。一般而言,本港众多福音机构都倚赖教会的经济上的支持,惟于90年代末多年的世界经济不景影响下,各教会选择对福音机构的支持及支持奉献额更加小心谨慎。然而,在过去十年间(1993-2002)教会及信徒对更新会的奉献额俱有增加,惟后者的增长比率较前者为高而已(参下附比较表) (34)。此外,更新会在每年奉献收入中拨出少额百分比,送交国际监狱团契作为海外事工拓展之用,与有需要或有欠缺的成员国分享神的供应(35)

 

 

过去十年间更新会收入比较表(1993-2002)

 

1993 (%)

1994 (%)

1995 (%)

1996 (%)

1997 (%)

本港教会

43.46%

39.26%

36.11%

36.82%

33.64%

个别信徒

51.79%

53.56%

53.37%

54.48%

59.53%

其他收入

4.75%

7.18%

10.52%

8.70

6.83%

增长比率

100.00%

117.58%

128.90%

139.33%

180.11%

 

 

1998 (%)

1999 (%)

2000 (%)

2001 (%)

2002 (%)

本港教会

33.35%

36.86%

32.91%

27.68%

33.08%

个别信徒

61.92%

54.59%

63.36%

68.85%

64.32%

其他收入

4.73%

8.55%*

3.73%

3.47

2.60%

增长比率

184.92%

159.68%

180.71%

240.96%

192.90%

 

事工上的参与─传道事工及帮教服务的配合和参与

1/传道事工 :香港众教会与信徒不单是更新会的经济上的夥伴,在事工上也是最佳「拍档」(36)。在人力资源上,除了受薪的全职同工外(37),「义工」是不可或缺的,至2003年间,义工总人数近二百人:包括担任「董事」的个别教牧同工和具有专业知识经验的信徒、以教会(38)或专业团契为单位的「团体义工」(39)和得到所属教会推荐经过更新会实务训练的基督徒(「个人义工」)。一般而言,各监所工场会由受薪同工负责带领,义工协助一同关心及教导各工场的囚友。若有信主的刑满获释弟兄/姊妹,都会由同工或义工邀请及陪同到所属教会聚会。

 

更新会也与其他福音机构合作,在狱内外一同传福音及牧养信主的刑满获释弟兄/姊妹。就以「监狱启发课程」和「亚尼西母综合训练计划」为例;前者是与「启发课程」在2002年八月合办本港第一个在狱中举行的「监狱启发课程」(40),后者为造就和牧养刑满获释的弟兄/姊妹,由更新会资助部分薪金在其他福音机构中工作或继续读书,订明由更新会同工负责生命成长跟进的门徒训练计划(41)

更新会在2001年与大卫城文化中心在粉岭女童院内进行「贞洁运动」实用课程,反应热烈及人心被触动。除建道神学院学生布道团以神学培训机构参与监狱传道事工外,近拾多年来,有信义宗神学院、中国神学研究院、香港浸信会神学院分别派神学生到本会实习,当中有不少实习生毕业后继续当义工,甚至有成为全职同工者。

 

2/帮教服务:理论上和责任上而言,社会福利服务都应该全力由政府直接提供;在过去一个世纪以来,香港殖民地政府大力邀请民间及宗教组织成为提供社会福利服务的夥伴。囚犯帮教服务也不例外,只是迟至1970年代才由更新会率先以非政府资助和组织的机构,成为惩教署和社会福利署帮教服务夥伴机构(42)。廿多年来,更新会与这两个政府部门的合作及贡献是有目共睹的,更新会及其个别董事会成员,屡获政府嘉许即可见一斑(43)

 

近年更新会亦与本港非政府社会福利服务机构(NGO)结为夥伴,邀请社会大众参与关怀囚友及其家人及提供支援服务。「天使树圣诞行动」是最佳例子:「自九八年开始,本会与香港救助儿童会于每年圣诞均合办『天使树圣诞行动』,将圣诞礼物赠予服刑人仕(包括大榄女惩教所、芝麻湾惩教所、赤柱监狱及石壁监狱)十八岁以下的子女。礼物是以狱中父母名义送赠,藉此增进囚友与子女间的连系与沟通。同时为了呼吁公众人仕同来关心服刑人仕的子女,我们并会在大型商场中举办重头节目『天使树圣诞嘉年华』,广泛宣传,期盼社会人仕不单不歧视服刑人仕的子女,更积极参与义工行列,切实去关心帮助这群被社会遗忘的孩子(44)。」在学术方面近年亦有派员出席在中港澳各地举行之有关帮教服务的研讨会和参观视察国内不同监所进行经验交流和学习;亦曾于2002年间参与协办由中国监狱学与香港善导会于同年十二月初合办之「廿一世纪罪犯矫正与康复」国际研讨会(45)

 

2002年一至四月间,更新会与香港和解中心合办「初级调解训练课程」,邀请了大学教授、社会工作调解员、更生人士、犯罪受害者、惩教署委任监狱牧师及更新会帮教员以多元化方式训练了35位监狱及院所义工。这类跨机构合作是好的。

 

「从香港到海外」是更新会在1990年代事工扩展的写照,「从香港到国内」是廿一世纪初的目标之一。经过一连串的努力连系与充分的沟通,终于在2001年底的周年感恩崇拜会上与南京大学签署为期三年的「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合作项目(46)。在随著的两年间,更新会的董事、同工及义工们多次到南京大学,向愿意进监所关心辅导囚犯的法学院学生当中分享在港帮教经验和心得。计划中在2003年底出版专书供国内惩教人员参考,同时于12月中旬在南京大学举行大型研讨会,邀请全国各省市惩教官员(监狱警官)出席,听取国际级讲者的专论及本港惩教署心理专家负责的工作坊。能够与国内学术机构成为帮教夥伴,跟惩教人员(监狱警察)及民间帮教组织分享在港经验和心得,正是更新会未来十年的理想和责任。正如该大学法学院狄小华教授所言:「我们认为适合中国国情的罪犯矫正社会参与与模式应该是一种政府主导型、政府资助型和民间自发型并存的综合模式。」(详情可参阅下文「携手共进」及「论行刑社会化」两文。)

 

结语

在过去十多年间更新会已发展到在「地域上」和「工作上」各有三个层面的监狱宣教夥伴模式。在「地域上的夥伙」是指国际间(透过参与国际监狱团契的事工)、「地区上」(港澳台新加坡等地)和「本地」等三种不同地域上的夥伴。「工作上」是指在香港本地的三种不同类别夥伴机构,包括「两个政府部门──惩教署与社会福利署」、「其他非政府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和「更新会与基督教教会、福音机构及神学培训机构──帮教服务」等,以致可以达致互相对等、互尊互谅、互补地实践上述三方面的夥伴关系。愿我们各就各位,在前面日子更上一层楼。

 

注释

 

(1)影响现代企业间纷纷采用「策略性联盟」(Strategic Alliance)的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美国两间势均力敌的竞争对手─AppleIBM电脑公司19917 3日宣布成为商业上的夥伴。Larry E. KeyesPartners in the Gospel: the Strategic Role of Partnership in World Evangelization 一书的前言如此写道“But on July 3, 1991, the surprise announcement was made. Apple and IBM entered into a partnership agreement which will virtually rewrite the computer industry’s rules.”有关两者如何结盟及在生产销售上如何配搭,请参考互联网上的文章和网上文件,包括Kirk Chase, “New Era or New Hassles,” 1991, from http://www.mactech.com/articles/mactech/vol.07/11.12/Dec91Letters/ TechEncyclopedia, “Apple-IBM alliance,” from http://www.techweb.com/encyclopedia/ (accessed on 13 July, 2003) 

(2)<社论廿一世纪的福音策略夥伴>。《时代论坛》,2000723(673);另参Bush, Luis and Lorry Lutz. Partnering in Ministry: The Direction of World Evangelism (Downers Grove: InterVarsity Press, 1990), Chapter 1─Partnerships Everywhere. 

(3)「国际监狱团契」(Prison Fellowship International简称PFI)也于1999年在保加利亚举行的国际大集会(Convocation)时,正式把「全球性夥伴关系」(global partnership)收入其事工策略中;再于2003年的世界代表大会(Council Meeting)时在副总裁事工发展(Vice President, Center for Leadership Formation and Ministry Development)的报告中再次重申其重要性。 “PFI’s strategic planning process is based on the following principles. These principles are inter-connected. 1/Human and Divine; 2/Vision Focused & Mission Driven; 3/Relevant and Flexible; 4/Effectiveness and Results Focused; 5/Partnership and Ownership: We recognize that we are a fellowship, a community of people serving the Lord together in a common ministry. Therefore we seek broad participation and input in the planning process from members of the global Prison Fellowship community.” Timothy Khoo, “Proposed Strategic Plan, 2004-2007─PFI Strategic Planning Process,” Prison Fellowship International Regional Service Team Resource Manual (4 August, 2003), 2.

(4)笔者在1990年曾以保罗致腓立比人书3:13-14的「忘记背后、努力面前」的教导,在第70期的《更新双月刊》(19901) 的专栏<执行董事的话定位>一文中,为更新会未来十年间的事工定出策略。试撮其中一段说明更新会监狱福音事工的「夥伴策略」的实践:「更新会的『标竿』─在未来十年间的目标,是要结合香港众教会、神学院和机构的人力和资源,透过狱中的布道会、个别探访及出狱后的跟进和转介,关心个别囚友的身心灵上的需要,全人关顾地带入教会中受造就…..。」

(5)「传道」是指传扬基督福音真道,从心灵上改造受刑人(prisoners or inmates);「帮教」(中国内地用词,亦即香港政府采用的「更生」--包括惩教与感化;「帮教」比「更生」一词更直接指出所作所为何事,本文采用之)是指透过辅导、教导及各类型社会服务为受刑人提供康复服务;两者并重才可以真正帮助受刑人达至「身心灵全人康复」(holistic rehabilitation)的果效。本会最早提出全人观念的是刊在1983年《更新月刊》第36<总干事的话社会福音?社会与福音?>,及后在1990年底及1991年头的《更新双月刊》第7576期,由不同职级同工就「整全关顾」和「全人牧养」细述如何在不同年龄组别受刑人中落实践行。翌年,再有叶锦成董事的<惩教机构中个人工作()--「全人的再思」>80(19922)

(6)宣教是要践现(practice)基督颁布的「大使命」(The Great Commission)与「大诫命」(The Great Commandment),在地上扩展基督的国度。在受刑人群体中进行的「传道」事工和提供的「帮教」服务,就是践现上述两个宣教使命。朱昌□在其文章<香港教会差传的再思与反省>指出宣教工场有两个记号:1/圣灵的工作─能力的记号(大使命的实践)2/社会参与─爱心的记号(实践大诫命)朱昌□等。《胸怀普世》(香港:中福,1995)80。 更新会的宣教工场,是在香港这个国际大都会中,为受刑人及其家人,提供「全人康复」(holistic rehabilitation)的服务,包括「传道」与「帮教」。

(7)更新会是一个基督教福音机构,在港服事受刑人仕这个非常独特的群体已有廿多年;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以圣经历史所记载的一个夥伴事件为例。又因更新会与其他机构的夥伴事例众多,本文谨以笔者及更新会同工的第一身经验和透过更新会历年《年刊》、《月刊》及《双月刊》记载为例。

(8)「地域上的夥伙」是指国际间(透过参与国际监狱团契的事工)、地区上(港澳台新加坡等地)和本地等三种不同地域上的夥伴。「工作上」是指在香港本地的三种不同类别夥伴机构,包括「两个政府部门惩教署与社会福利署」、「其他非政府社会福利服务机构」和「更新会与基督教教会、福音机构及神学培训机构」等。详见下文:「更新会的实践」。

(9)「城市宣教」是指基督的教会遵照基督大使命□咐向万民传福音包括在堂会所在的城市中向少数弱势社群传福音。由本港三位基督教教牧领袖合著的<简介三个城市宣教理论的重点>,指出「有许多城市宣教的事工只有福音机构才能实践,特别是那些较前线和前卫的争战。因此我们要扩大神国的观念,不囿于有形教会之内,强调教会与机构(如更新会)的合作(宣教夥伴),共同努力完成神国的事业(宣教)。」(斜体字为笔者按) 换言之,本地教会与更新会携手合作在惩教感化机构中的传道事工与帮教服务,是众多城市宣教夥伴关系中的一种。倪贡明罗慧芳合编。《城市宣教与香港》(香港:华福中心,1988),页41

(10)参使徒行传13:2(巴拿巴)15:40(西拉);腓立比书2:25(以巴弗提)

(11)本文只以第一世纪初腓立比教会与保罗间的宣教夥伴关系为例,说明宣教夥伴模式在21世纪初的应用。虽然,二千年后今日的文化处境比当时复杂,然而当日的宣教夥伴模式,仍然适用于今日更新会的事工。

(12)吴慧仪。《谈情说理话新约》(香港:更新资源有限公司,1998),页225-226

(13)1:5这节经文,在英文圣经的NIV译本中直接地采用现代人用语,译成「because of your partnership in the gospel from the first day until now」;而《现代中文译本》译作「因为从开始到现在,你们在福音的工作上一直都协助我。」

(14)彼此信任、互相分享及一同分担」乃撮自Luis Bush Christian Partnership的经典式定义:Biblical partnership is defined as an association of two or more Christian autonomous bodies who have formed a trusting relationship and fulfill agreed-upon expectations by sharing complementary strengths and resources to reach their mutual goal. Kraakevik & Welliver (ed.), Partners in the Gospel: the Strategic Role of Partnership in World Evangelization (Billy Graham Center, 1992), 3.

    研究「宣教夥伴关系」的宣教学学者大都采用上述Luis Bush Christian Partnership的定义,包括Daniel Rickett(修自Bush的定义)Charles Van Engen(参考Daniel Rickett)Wan, Yee-chong. History of Christian and Missionary Alliance Partnerships in China and Hong Kong. (An unpublished D. Miss. Dissertation, Western Seminary, 2002), 43.

    Daniel Rickett的定义:A complementary partnership is the association of two or more autonomous bodies who have formed a trusting relationship and fulfill agreed-upon expectations. They do this by sharing complementary gifts and abilities in order to achieve a common goal. A complementary partnership, then, is a relationship of shared commitment and interdependency. Daniel Rickett, Building Strategic Relationships: A Practical Guide to Partnering with Non-Western Missions (San Jose: Partners International, 2000), 4.    

(15)有关基督教宣教界对「宣教夥伴」的理论研讨,至少包括下列三位权威学者及彼等之论述:

a/先在1990年已出版了Partnering in Ministry: The Direction of World Evangelism一书的Luis Bush再在1991年于World Evangelical Fellowship在美国伊利诺州惠敦大学葛培理中心举行的会议上宣读的文章"Six Essential Ingredients of Genuine Christian Partnership"里,根据「保罗腓立比教会宣教夥伴关系」总结出「真正基督徒的夥伴关系的六个要素」(Six Essential Ingredients of Genuine Christian Partnership),包括:意义(The Meaning: Association of two or more autonomous bodies)、目的(The Goal: Advance of the Gospel )基础(The Foundation: The Triune God Himself)理念(The Philosophy: Sharing complementary strengths)具体的基督徒的夥伴关系(The Tangibles in developing Christian partnerships: Sharing information and money)和无形的基督徒的夥伴关系(the Intangibles in developing Christian partnerships: Bonded suffering, encouragement and prayer in love)In Pursuit of True Christian Partnership: A Biblical Basis from Philippians,” Kraakevik & Welliver (ed.), Partners in the Gospel: the Strategic Role of Partnership in World Evangelization (Billy Graham Center, 1992), Chapter 1.

本文所列三项「福音夥伴关系模式」原则,乃撮自Luis Bush上述六要素最后三个The philosophy of a genuine Christian partnership─sharing complementary strengthsThe tangibles in the development of Christian partnerships─a trusting relationship that fulfills agreed-upon expectations by sharing resourcesThe intangibles in a genuine Christian partnership from a trusting relationship(9-14)

b/推动「宣教夥伴」的先驱者,Phil Butler,在同一场合发表了Why Strategic Partnerships? A Look at New Strategies for Evangelism”,他提出圣经中有一个「五方面的夥伴关系理念」(Five-aspect Biblical Rationale for Partnerships),包括:神自己(God Himself)、教会基督的身体(Church the Body of Christ)、见证(The Witnesses)、基督徒的合一(Unity of the Christians)和神音的可靠性 (The Credibility of the Gospel)Kraakevik & Welliver (ed.), Partners in the Gospel: the Strategic Role of Partnership in World Evangelization (Billy Graham Center, 1992), Chapter 3.

c/美国福乐神学院的教授Charles Van Engen,是第一个尝试从保罗致以弗所人书的「三一神与教会的关系」建构出来的「宣教夥伴关系神学」(Theology of Mission Partnerships);他在20006月于美国芝加哥举行的美国宣教学会年会上,发表了Toward a Theology of Mission Partnerships”一文。兹将原文章的命题(thesis)列后,以供参考。Because our oneness is centered in Jesus Christ (the motivation for mission partnerships), we are called to partner together for world evangelization, serving one another in love and humility (the agency) as we participate in Christ’s mission, offering to one another the unique gifts given by the Holy Spirit to our various regional and global organizations and churches (the means), so that we may equip the saints for the work of ministry until we all together grow up into the measure of the stature of the fullness of Christ (the goal of mission partnerships) (Ephesians 4:1-5:2).” Van Engen, Charles. “Toward a Theology of Mission Partnerships” in Missiology: An International Review, Number 1 (January 2001), 16.

(16)在信内保罗写道:「然而,我想必须打发以巴弗提到你们那里去,他是我的兄弟,与我一同作工,一同当兵,是你们所差遣的,也是供给我需用的。他很想念你们众人,并且极其难过,因为你们听见他病了。他实在是病了,几乎要死;然而神怜恤他,不但怜恤他,也怜恤我,免得我忧上加忧, 所以我越发急速打发他去,叫你们再见他,就可以喜乐,我也可以少些忧愁。故此,你们要在主里欢欢乐乐地接待他,而且要尊重这样的人;因他为作基督的工夫,几乎至死,不顾性命,要补足你们供给我的不及之处。」

(17)Luis Bush Lorry Lutz合著的Partnering in Ministry: The Direction of World Evangelism,所论述的理论及列     述的例子,对教会和机构在宣教夥伴关系的实践上极具参考价值。 

(18)「从上而来的诏命」是指基督离世升天前颁布的福音使命「使万民(包括在城市中被囚的弱势小群)作我的门徒」。

(19)前美国尼克逊总统幕僚长高尔逊(Charles W. Colson) 因「水门事件」入狱,在狱中信主;出狱后先建立美国监狱布道工作,及后推动此特别群体布道事工,成为国际性福音事工运动国际监狱团契(Prison Fellowship International─1979年正式成立。温以壮。<从香港到海外>。《更新双月刊》第75(199012)。更新会于1983年应邀代表香港成为其中一会员;同年派出三位同工出席在北爱尔兰首都布尔法斯特(Belfast)的首次世界性监狱布道会议和训练课程。郭亦宏。<不枉此行>。《更新月刊》第34(19839)

(20)1999年开始,国际监狱团契每隔四年举行一次国际大集会(称为Convocation),会期间亦同时举行一次世界代表大会(称为Council Meeting每隔一年再召开一次)地区代表会议(称为Caucus Meeting每年召开一次除在上述大集会及代表大会中举行一次外,在两次大集会期间的翌年和第四年,均举行一次地区会议)。换言之,更新会每年都派员出席参加各项会议,保持国际间的紧密连系和交流。同时也促进了地区上的交流与彼此间的支援。最近一次国际大集会是在20038月于多伦多举行,会前于同地举行更世界代表大会地区代表会议;更新会派出董事会成员四人、同工三人「边缘组合」成员Mandy,另邀请两名中国学者一同前往参加。

(21)有份出席于1983年首次大会的更新会前总干事有以下的报导:「由国际监狱团契主办之训练课程….讨论监狱布道模式,教牧之角色与责任及招募义工等。国际监狱团契首次举行世界性监狱布道会议共有卅四个国家参加约有一百廿人综合以上的体验,深深感受到神看顾一群被人藐视、厌弃和忽略的人;他在世界各地兴起适合的人投身事奉,使不少的狱中朋友重获新生。」郭亦宏。<不枉此行>。《更新月刊》第34(19839);十一年后从现任助理总干事陈佩筠出席地区代表会议后的报告中,亦可窥其豹。<星洲行:训练、会议、探访>90(19948)

(22)其实早在1983年底,当时更新会总干事郭亦宏也曾过访澳门;在《更新月刊》第41期有如下的报导:「我()

答应寄一些诗歌给他们(当时只有西教士在澳进行监狱布道事工)及为他们祈祷本会现在(有限的)人力物力情况下,只能在资料及意见提供,暂时都不能亲自参与该工场之布道工作。」及后在1986年及1987年间,本会同工潘国光传道(即现任总干事)乘出席会议之便,分别走访台湾更生团契、新加坡的银禧营(<星加坡之行>61(19882)和联同在澳门宣教的西教士一同在澳门市牢(监狱)探望当地囚友;亦只限于一次过的「资料及意见提供」。潘国光牧师电话口述(2003714)

(23)有关详情可参考笔者在《更新双月刊》及年刊中的报导:<星国之行>74(19909 )<从香港到海外>更新会第13周年年刊(199110),页4-5<Lisa之「玩命」「换命」>更新会第15周年年刊(199310),页36-37<给嘉嘉的信>88(19944)<国际监狱团契亚太区领袖会议后记>79(199112)<美美故事续篇><心愿>89(19946)<香港?星洲?天堂><Sunny的见证>更新会第16周年年刊(199412),页23-24;由义工执笔的王素兰。<别了Lisa>88(19944);由死囚家人执笔的Jane<我家蒙恩>更新会第16周年年刊(199412),页26

(24)更新会亦于1992年间成立了「关怀海外香港囚友小组」;每有港人死囚被执行死刑,更新会都给予协助,包括订购机票、安排住处,由笔者按家人的需要或陪同前往、入监探望、负责安息礼拜、甚或陪同领取骨灰一同回港和协助安葬事宜。

(25)国际监狱团契于199210月委任笔者为「义务华语事工联络员」至1996年改委为「义务华语事工主任」,至1998年夏因笔者举家前往美国进修请辞为止。参温以壮。<监狱宣教剪影>更新会第17周年年刊(199512),页32-35。然而,这个被称为Johnny’s Model的夥伴关系推动者的模式,被国际监狱团契总部采纳修订成为现行的Regional Service Team(RST)计划;笔者在2002年起再被邀任四位亚洲区RST成员之一,服务范围不再限于华人群体了。

(26)至今尚未能真个协助中国进行全人帮教的服务,此乃更新会在21世纪初的宏愿。至于与南京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只是起步而已。详参下文。

(27)「澳门监狱团契」于1993817日晚上正式成立,于1994年成功地被接纳为国际监狱团契会员;后于2000年正式获得澳门特区政府批准为非牟利慈悲团体,现定命为「澳门基督教监狱事工协会」。在成立之初(1992)2002年更新会曾两次派员到澳门协助开办及执教当地的义工训练班。参笔者的报告刊在《更新双月刊》及年刊中,包括:<从香港到海外>85(19937)<PF双城记>更新会第15周年年刊(199310),页17-19<监狱宣教剪影>更新会第17周年年刊(199512),页32-35

(28)参笔者及同工在《更新双月刊》中的报告,包括:叶国强。<访台湾监狱团契>;温以壮。<天下第一村>94(19965)。除此之外,笔者亦趁北美访友及公干之便走访当地华人监狱事工机构,交换事工心得和在教会中分享更新会事工,返港后为文简介彼等事工。参<多伦多华人监狱事工简介访黄泽晃牧师>93(199510)<华人监狱事工先锋>99(199711)。笔者于1998年夏举家前往美国进修后,幸有更新会同工黄子坤继续组织义工短宣队,定期前往台湾及澳门交流学习。黄子坤。<港澳台监狱事工分享及体验>97(19974);。

(29)早在1950年代初建道神学院学生布道团已开始在监所中向受刑人传福音,其后布道团于1971年正式设有监狱部(现改称为「惩教所部」),除暑假外每周均有廿至卅多学生到几间不同监所中进行宗教聚会。由于学生在学年日短,由两年至四年不等,是以该院学生大多只能委身一年至两年,学习向此特殊群体布道作为布道学方面的实习,毕业后便无暇兼顾此特殊事工。至1978年该院一批毕业生与老师一同向政府注册登记成立了「香港基督教更新会」;1991年由另外一位建道校友开办了「基督教监狱牧养团契」。梁家麟。《建道神学院百年史》(香港:建道神学院,1999),页202

(30)笔者与这三个在香港从事监狱事工的机构均有深厚交情,当时笔者乃以国际监狱团契华语事工联络员身份召开这个协调性联席会议,盼望彼此间可以达成一个有效的连系,一同为本港受刑人士提供服务。

(31)在过去十年间(1993-2002),教会奉献占总收入在27.68%43.46%之间、个别信徒奉献则占51.79%68.85%之间,合共超过每年总收入的九成。参附表。

(32)更新会于1998年获「某基金会」邀请,每年提交项目性申请;嗣后每年获三十至五十万不等之拨款支持,减低了近年的年终结欠款额。香港社会服务机构除可以每年向「香港公益金」申请拨款资助外,亦可向政府申请在街上公开进行「卖旗筹款」作经费;自创立以来更新会只接受教会及信徒的奉献,至1998年才决定只向政府申请卖旗,至2000年首次获准公开向社会人仕筹募经费。先后于2000年至2002年举行三次,每次筹得80100万港元不等若未能筹得此款额便失去申请翌年筹款资格悉数拨作发展基金以作平衡收支。

(33)陈克平。<差传模式之我见>《更新双月刊》第74(19909)

(34)为方便读者阅读查考,本文只列出过去十年的奉献数字作为例证,说明更新会乃靠赖教会及信徒的支持去服侍受刑人群体的事工。

(35)近几年来,指定帮助的成员国先后有泰国(2001)、印尼(2002)、澳门(20002005),另亦于2002年至2004年间与中国南京大学法学院合办「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资助作为江苏省受刑人更生帮教服务的研究和义工培训之用。

(36)「夥伴」在广东话是「拍档」。

(37)1970年代起至今,在全职队工中有一位巴色差会义务宣教士全职参与事奉,乃透过崇真会向该差会要求派出者,前有何慕义姑娘,今有白培德牧师。

(38)除了以教会名义组队负责某工场工作外,亦有个别堂会成为更新会院外跟进牧养事工的夥伴;如与中华锡安传道会深恩堂合作的「芦苇事工」,由1997年起至今一齐合办供「过来人」及其家人参加的「深恩团契」。详参<芦苇事工>《更新双月刊》第99(199711)及。<深恩团契>《更新双月刊》第107(20019)。最近一期的《更新双月刊》第113(20036)在<教会监狱事工不可或缺的战略伙伴>一文中,便以宣道会沙田堂和圣公会圣安德烈堂为例,推动本港教会成为众多夥伴教会之一,「领养」惩教/感化院舍工场。

(39)「专业团契」如艺人之家、天马民歌队、窑匠(话剧团)……等;另外建道神学院学生布道团的惩教所部,更是长达廿多年的「拍档」。

(40)<总干事的话>《更新双月刊》第111(20029)

(41)该计划分四个层面资助牧养:1/牧职助理训练;2/文职助理训练详参;3/门徒训练(暂不外出工作)4/天使训练(青少年助学)。详参<「亚尼西母综合训练计划」>《更新双月刊》第103(200010)

(42)在更新会成立和提供服务之前,早已有友爱会(探访服务)和释囚协会(即现今之善导会),两者皆由政府大力资助及委派有关部门官员出席或列席董事会,严格而言,两者属半官方机构。至于部分个别获发「监狱探访证」人仕,和协助社会福利署男女童院的的感化事务的个别义工,都属个人性的帮教。又更新会前身的建道神学院的学生,亦非一个独立且专门提供帮教服务的组织,「惩教所部」--前称「监狱部」--是学生布道团属下一个部门而已。至于如何在两个政府部门辖下的惩教感化院舍进行帮教服务,则不属本文范围,于此不提。

(43)更新会于1997年获惩教署颁「署长嘉许状」,以表扬在帮服务上的贡献。另更新会两位董事会成员对本港帮教服务有杰出贡献,一位于1996年由社会福利署提名获英女皇颁发「荣誉勋章」;另一位于2001年获惩教署颁发「杰出义工奖」及于2002年获选为当年「十大杰出青年」。

(44)详参<「天使树」圣诞行动>《更新双月刊》第104(20011)

(45)详参 <「廿一世纪罪犯矫正与康复」国际研讨会会议论文集>(光碟)2002122-5日。

(46)该合作项目乃是以香港监狱团契有限公司(主要成员暂时是更新会)名义与南京大学法学院结为夥伴,在实务方面邀得各有关专业学者加入香港监狱团契有限公司的顾问团,方便行事。参《更新双月刊》第108(20021),页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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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辑自 温景雄、温以壮合编:《香港基督教更新会25周年纪念事工专辑:一起走过监狱的日子》,(香港,2003),页40-57。作者授权转载)